传统春节的“年味”首先是由锣鼓、鞭炮共同造成的,两者缺一不可。要分主次,得说锣鼓比鞭炮更为重要。
鞭炮的响声最早取其震慑功能,那么为什么用于过大年等场合确实能造成“热闹”的效应?不褒不贬地看,它的作用不过是“激烈化”,也就是把某种情绪加以放大。旧时年俗的民谣总是锣鼓在前,先由敲锣打鼓营造出欢乐的气氛,犹嫌其不够激越,再放一阵鞭炮,噼啪之声可以从心理上起到“火上加油”的奇妙作用。
换言之,只有在锣鼓烘托出喜庆气氛的前提下,或者说是背景上,放一阵鞭炮才能放大欢乐的效应。近几十年的春节,锣鼓声消失、鞭炮声畸形泛滥,似乎是弄颠倒了。
锣鼓优于鞭炮,理由可以列举七条。
第一,敲锣鼓的效应纯属正面的欢乐,而鞭炮的功能有两面性
从远古人们就用锣鼓庆祝打猎务农的丰收,留下“鼓乐”、“鼓舞”的词语;后来又发展成“金鼓齐鸣”(金指铜器,演变成锣铙钹镲等),成为更加嘹亮欢快的“锣鼓”。再看鞭炮,其前身是“爆竹”,南北朝时最早的记载《荆楚岁时记》就说:“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后来用于强化锣鼓的气氛,才“沾光”了喜庆的色彩。近年鞭炮越来越普遍地用于出殡,并非全无依据。
第二,锣鼓安全,而鞭炮经常带来重大灾难。上世纪初天津禁放鞭炮的告示就说“入冬以来,风高物燥。遗火落下贻害非小”。
第三,锣鼓声属于乐音,不产生有害物质,而鞭炮难免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第四,活动的时间及程度易于管理,而鞭炮的控制是一大难题。社会需要的任何事物都有个适当的“度”,过了度就可能变益为害。鞭炮、锣鼓都不例外。
第五,锣鼓可以群体愉悦,鞭炮只是个人宣泄,顶多是家庭行为,连邻里关系都不能拉近。战国时代的齐宣王是个锣鼓迷,孟子想拿锣鼓作比喻来开导他,问他是“独乐”高兴还是跟人同乐高兴?跟少数人乐高兴还是跟众多人同乐高兴?宣王肯定还是“与众”。锣鼓班子的响器可以多达六七种,配合出悦耳的效果,加上围观者,大家兴高采烈。
第六,锣鼓可以带动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鞭炮砰一声就完了。古人形容极端欢乐的表现,常用“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之句。民谚“锣鼓响,脚底痒”生动地表明锣鼓的神奇功能,就是使人身体产生“随着节奏而律动”的冲动。
第七,锣鼓有助于密切邻里关系,丰富社区活动,而鞭炮不能。新时期住宅的公寓化,使邻里陌生如同路人,以致很多人怀念旧时“大院”的亲如一家。锣鼓活动可以强烈吸引居民聚拢,通过配合敲打培养“团队精神”。老年间各地民间都有锣鼓同乐会,天津有“法鼓老会”“高跷会”等乡里社区的娱乐团体。在楼群社区里培育这类活动最好的入手点当是锣鼓活动。
为了强化“年味”的热闹,从未被冷落的鞭炮当然要保留,再率先恢复比鞭炮更重要的锣鼓,必然会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