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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永远的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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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10 大结局

萨苏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

      李宝城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九十块钱,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谁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双桥老流氓”啊。

      刚才查了一下,我原来写的有一点失误。我写李宝城抢的钱才九十块,够不上刑事处理的说法不对。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九十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

      另外,九十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九十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但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阿),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

      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李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

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

      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

      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然而,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

      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

      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

      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十五天之内审问的,哪儿有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


      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二十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二十多天呢?

      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三百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

      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

      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

      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

      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

      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二十多天不理阿?

      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二十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阿!

      要搁现在,李宝城可以投诉的,公安机关肯定得道歉,还会有人受处分。

      八十年代初期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虽然比文革时群众组织就可以抓人打人强多了,对“坏人”的人权保障,还没什么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还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

      当然,如果李宝城较死理和公安机关就此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也许可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问题是李宝城哪儿有那个心思阿!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

      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情。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

      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阿?

      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

     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

      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

      老孙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档,小声问了一句–哎,这个,不是“飞毛腿”那卷里头的案子吗?

      那位正听李宝城白话呢,听了这话一愣,低头去看案卷,脸上猛然一抽。

      靠,不会是天上掉馅饼砸我们俩脑袋上了吧?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

      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

      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

      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

      现在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能涮肖毓敏……象吗?

      事后才想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

      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的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

      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没跑了,就是他!

      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

      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

      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个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个呢……

      “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

      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完]

      作者的话:

      这个案子,想着在年前写完,所以看看有些仓促,略带遗憾。因为时间的原因,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比如,干警们在被飞毛腿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结果可想而知。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我们该抓他啊,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

      不过,刚才想到一个细节,倒是值得提上一笔–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能追着飞毛腿一万多米,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种兵?中南海保镖?越战英雄?

      统统没谱。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

      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

      这当然是夸张了。真实的情况是,此人还有一个身份–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

      熟悉这位的说了--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就是特能跑,天生的。

      得,老孙总结–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

      [全文完]


      注:本文由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萨苏供稿。


[本帖被加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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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姥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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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风情——信天游篇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13 21:41:00 [只看该作者]

总算看完了,憋了俺好几天。俺算记住你了,永远的柳遥。


宝塔山下延河水,凝聚知青多少泪。西北望延安,可怜无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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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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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 hao yi xi la.

      回想80年代那会儿,曾经在那一带工作过,听老乡忽悠过这事儿,但其中细节整不明白,现如今刚掰哧清楚。。

      向当年保护老百姓生活安宁的警察们致敬。

      不知是社会进步拉,老百姓知道保护自己,或者是怕招惹是非,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今天,如果有盗贼作案后逃跑,很难想象有上百名老百姓自发追击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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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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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14 10:49:00 [只看该作者]

一部《十八里店飞毛腿》记住了“永远的柳遥”;

故事的情节总算是掰哧清楚了,不明的事情就更多......

社会的变迁,人们不知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但人类总是在发展,有些东西是不能丢掉的!

再次谢谢“永远的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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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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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17 11:32:00 [只看该作者]

是否还有其他案子的文,麻烦永远的柳遥接着转来欣赏了。


原陕北延安地区延长县郭旗公社插队,祝愿全国的知青朋友们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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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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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17 14:43:00 [只看该作者]

 

    同学们想看,今后再转贴若干文章,供欣赏。

    当个好警察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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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字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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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8/17 21:49:00 [只看该作者]

社会的变迁,人们不知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jimenyanshu404
http://www.china-designer.com/home/index.asp?accountid=2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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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5/7 11:09:00 [只看该作者]

一口气读完10集,谢谢柳遥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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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汾酒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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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5/7 12:44:00 [只看该作者]

很好看!谢谢柳遥的发帖。开读神随,闭卷思去。

贼也飞毛腿,擒也马拉松。皆因一个字,跑!成就了淫贼作案、侦探破案之传奇。令人如何不感叹:锻炼身体之重要!

(正面理解呦!呵呵)



山西插队,恋土情长;情如汾酿,天下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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