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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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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习作一篇
1楼
八千里路
发表于:2009/2/21 11:03:00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照片 3422.jpg:
2楼
设字209
发表于:2009/2/21 21:40:00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3楼
荣荣
发表于:2009/2/23 14:03:00
欣赏.
4楼
粒沙
发表于:2009/2/23 15:56:00
欣赏.
辛苦了!
5楼
龙首仙人
发表于:2009/2/23 17:45:00
好书法,欣赏。
6楼
清风出袖
发表于:2009/2/26 16:02:00
欣赏,好帖!
7楼
随缘
发表于:2009/2/27 11:03:00
在一些大展的评审中是很忌繁简混杂的。不知当否?
8楼
八千里路
发表于:2009/2/27 16:55:00
个人认为:规矩是人定的,简繁混杂只是一些人,或称某些名人定的。(万)和(萬)字在很多古帖中同时出现,而很多简化字又是从草书转变而来的。一味的追求简繁分明怎么去推广简化字?怎么去让当今的青年去学习普及书法?个人认为在一部书作品中只要不破坏整体布局自然流畅即可。无需太一味追求过多的框框。中国书法当今正处在一个岔口,面临着如何创新,如何继承的关键时刻。越奇越怪的字是创新吗?(只能掩盖了书法功底差,快速求成的商业行为。急功近利。)一味要求简繁分开,是规矩吗?(只能束缚了书法艺术的发展,更不利于简化字的发展;制约创新)没有书法的深厚功底谈创新是会走到邪路上去的。人为的制定一些不当的规定会制约了书法的创新!(个人瞎扯)
9楼
布衣者
发表于:2009/3/1 13:21:00
继承传统又不受传统的束缚,但书法的基本功很重要。去年底,在西安碑林举办了日本的书道展览,参加展出的作品要求;必须是临贴。四百多副作品无一不是这样,而他们大都是临摹中国历代碑帖,在他们认为;书写应该有发度的,中国之所以称“书法”肯定是有严格规定的。在日本也一样。对屏弃基本功而自己随意发挥的做法是不被认可的。
10楼
血色浪漫
发表于:2009/3/2 15:26:00
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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