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瓜果飘香的时节。市场上一车车的甜瓜让人馋涎欲滴,但我只能是过过眼瘾,这倒不是由于我囊中羞涩,因为我自己已经开始产糖了。望着满车的甜瓜和忙碌卖瓜的农民兄弟,我的思绪又回到30多年前,回到了上山下乡那段艰苦的岁月,回到了那段我们一生中难以启齿的做贼的日子。
我们做贼,就是从偷瓜开始的。下乡第一年,我们吃红本,有定量粮,有生活费,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但是,那即将开园的瓜地对我们还是产生了无穷的诱惑。我和老刘是新生,可和我们一起下乡的老王、老马是历届毕业生,从毕业到下乡,他们常年在城市里游荡,是久经沙场的革命战士,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战斗经历。我们的活动同其他集体户近似于抢劫的偷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要把胜利果实弄到手,还不能在我们生活的地方露出蛛丝马迹。因此,行动就设计得异常巧妙。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们潜入了邻队的瓜园,后半夜,看瓜人睡得象瓜一样香甜,我们留下一个人放哨,其他人偷偷的爬进去,老马悄声告诉我:“摘瓜要摸大的,但不能硬薅,一碰就掉的是熟瓜,硬薅下来的是生瓜蛋子。”很快我们的旅行袋就满了。我们不能回集体户,而是潜伏在长途汽车站旁边的苞米地里,第一趟车一到,我们就踏上回家的路了。
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我们终于迎来了春天。春天有什么美好的?那时我们觉得把春天描写的那样美好只是作家的事情。青黄不接,现在的孩子是不懂的。在春耕繁忙的季节,我们同社员家比,不缺粮,缺的是蔬菜。集体户里每天都在熬豆芽汤,一锅汤里星星点点的黄豆芽,星星点点的油,和白开水没有多大的区别。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下,20上下的我们需要蔬菜和荤腥。怎么办?一首歌唱得好,“没有吃没有穿,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这么广阔的天地,我们一定会大有作为的。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老王带领我和老刘到附近生产队老乡家的园田地里去偷发芽葱。后半夜,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开始工作,正当我们聚精会神的挖葱时,蹲在地上的老王突然说:“不好,有人来了。”我们蹲下一看,一些手拿家什的人影正向我们赶来。老王说:“快跑!”我们扔下随身携带的叉子、袋子等一切东西,撒腿便跑,比兔子还快。这时,只听身后杀声四起,我们三人朝着不同方向飞奔。待回到集体户时,我已经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了。老王说,:“跑个屁,人家没想追你,真追你,就你这副德行跑的掉吗?”我那时身体虚弱,是同学们照顾的对象。
我们集体户园田地里的蔬菜还半死不活的时候,社员家里的蔬菜已经上桌了。想吃吗?没办法,还得偷。这时,我们已经有了助手得力,那条忠心耿耿的狗。我们偷,但是我们偷得道德,因为我们是君子,不是小人。我们摘社员家的豆角,象摘自己的一样,绝不是去扫荡。我们偷土豆,绝不薅掉豆秧,而是把垄台扒开,把最大的一个抠出来,然后再把土培好。第一年我们不会下酱,去社员家里偷酱,绝不象有的集体户那样去抬人家的酱缸,而是用水桶装回一些。我们还有一个说道,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隐蔽的深一些。
偷的道德是不能坚守的。我们从偷菜发展到偷鸡、偷鹅、偷狗。偷这些是不能留一半给社员家的。因为我行动迟缓,恐怕贻误战机,几乎被剥夺了参战资格。那天半夜,我在熟睡中惊醒。老王、老马他们背着网兜回来了,他们从老乡家的鸡窝里捕猎了四五只鸡。我极不好意思,赶快让勇士们去睡觉。我和做饭的女同学连夜收拾,烧开水秃噜鸡,开膛清洗,在一只老母鸡的肚子里还掏出了即将下出的鸡蛋。待到鸡肉飘香时,一切恢复正常,鸡毛全部放在炕洞里烧掉。勇士们已经全部出工,奋战的春耕的大军里,他们不能让社员看出来有一丝倦意。他们白天要做人,做堂堂正正的大写的人。事后老刘悄悄告诉我:“老王老马他们太厉害了,他们偷鸡,先用社员家的门锁把社员家的门锁上。然后把鸡窝后面掏个洞,把鸡窝门打开,用一个网兜拦住,拿一个棍子在后面一攉楞,小鸡就自投罗网了。
在做贼的日子里,我们一个最大的收获就是猎食了杨家三叔的狗,那是一条黄色的体型硕大的狗,它叫老虎。它是户里小花的恋人。老王早已对它垂涎三尺,只是吃它有违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一年秋天,小花又起秧子,老虎深夜来会情人。老王再也忍受不住食狗欲望的折磨,终于痛下杀手。老王听见老虎进厨房了。便从住室窗户跳出去,悄悄把厨房们关死又从窗户返回来。老王会同老刘出去,老刘用手电直射老虎的眼睛,老王一斧头照着老虎的天灵盖下去,老虎无声无息,当场毙命,惨死在石榴裙下。
香喷喷的狗肉还没有吃到嘴,杨家三叔来找狗了。他知道集体户有吃狗的嗜好和恶习。老王一开始死不承认,后来便一个劲儿的赔礼道歉,还假惺惺的拿出10元钱来,那时候10元钱买一条狗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这10元钱在老王兜里揣老长时间了。三叔说:“算了,吃就吃了吧,把狗皮给我,给你三婶儿做个狗皮褥子,她有腰疼的病。再给我点儿狗肉,孩子们也有半年没沾荤腥了。”三叔含着眼泪走了,我的心也一阵阵的难受。老王半天没说话,端起酒碗说:“老孙、老刘,喝!他*的,也不是我请它到集体户来的,活该!”
除了这些,我们还偷过生产队里的玉米、白菜、黄豆、葵花子,偷过社员家里的海棠、旱烟、锄头、辣椒等等。
去年,我和老刘回集体户,那些当年的大队干部们一个劲儿的夸赞我和老刘,“咱们大队这些知青,顶数你们两个,有文化,不祸害老百姓。”想起我和老刘那时候,白天站在学校的讲台上,面对农民子弟们夸夸其谈,夜晚象幽灵一样出没在社员家的园田地里,我们俩面面相觑,哑然无声。三十多年过去了,值得庆幸的是,从那以后,我和老刘真的就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的事情。我们的儿子似乎也没有做过那样的事情。
好一个做贼的日子,描写的真实细腻,“咱们大队这些知青,顶数你们两个,有文化,不祸害老百姓。”可想楼主当时的尴尬之情。
莫旗好!是这样的,可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还是有一种忏悔的心情。
好一个做贼的日子,描写的真实细腻,“咱们大队这些知青,顶数你们两个,有文化,不祸害老百姓。”可想楼主当时的尴尬之情。
槐乡版主好,最近一段时间没到这里,真为这里的繁荣感到高兴。
莫旗好!是这样的,可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还是有一种忏悔的心情。
同感。当年我们把老乡的狗吃了。老乡怯生生的说:“把狗皮还给我,行吗?”
现在想起来:我们真混那。
对不起了。老乡。
同感。当年我们把老乡的狗吃了。老乡怯生生的说:“把狗皮还给我,行吗?”
现在想起来:我们真混那。
对不起了。老乡。
又见梧桐树,谢谢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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