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的无奈和法制建设
清晨杂想之二
当今的中国早已是法制社会,本文说的“法权”是我下乡时经历的一件事,那时中国社会的法制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1971年是我下乡的第三年,那年我被调到了67团司令部通讯股做机要通讯员。当时还有一名机要通讯员是北京知青叫康永发,我们两人轮流去师部交换机要文件,他回我去,我回他去,除生病或有其它要事外,从不间断。送机要的路线是每次乘团部大客车,有时也搭乘团部汽车连的解放牌货车,到拉哈镇后改乘火车,到达双山后,再换乘大客到五师师部通讯科机要室交换文件。由于当时火车车次少,到达师部后,当天一般是赶不回去的,就在师部招待所住一宿,第二天一早乘火车原路返回团部。也有因赶不上火车在拉哈师部物资转运站或拉哈镇里住一宿的时候。因为汽车从团部到拉哈镇要经过一条诺敏河,车辆到河边要开上轮渡过江,很费时费力,这也是有时赶不上火车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每年开江和封江的时节,轮渡不通时,就得绕道齐齐哈尔再乘火车去师部,这样时间还得增加1至2天。尽管整年在外奔波,但年少的我感到非常的光荣和风光,因为我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还能借此领略北国城乡的自然风光,增长见识,真是美差!因此我从没感到辛苦和劳累,而且还练就了不论坐什么车都能小睡休息的本领。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当时让我没想到的是在风光的背后还悲凉。1972年封江后的一段日子,一次我从师部交换文件到齐齐哈尔师部转运站住宿,准备第二天乘团部大客返回。那天不知什么原因转运站客满,虽说我和那里的人上上下下都很熟,但也没有容身之地了。我只好到附近去找旅店,没想到找了几家都客满,好容易找到一家有房间的,却被告知要到火车站站前旅客接待站登记后才能住店。没法子,我又跑到了火车站领了一张他们开的介绍信,这时离我下火车已过了两个多小时,天早已黑了下来,我看表已是晚7时多,就赶紧找饭店去喂饱肚子。等我费劲找到了介绍信上指定的旅店,才知道是一家较偏僻的小旅社,再看表已是晚8点多,心想只好住下了,否则明早就赶不上回团部的大客了。我在办理住宿手续时服务员还说了一句,“你怎么住到这了?这住的都是农村来的”我笑着答,“我也是农村的,是车站登记处介绍我来的”简单的洗漱后,我就上床了,还好,房间虽小,还很干净,早来的一个人已在另一张床上睡下了,我就在靠门的一张床上睡下。
就在我睡得正香的时候,猛地被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惊醒,门外有人大声说“开门,查夜的”我睡得正好呢,想等同屋的人开门,可那人一直没动静,外边的人不耐烦地大声叫道“快开门,干什么呢?”我只好坐起来穿棉衣,准备开门,门敲得更猛了,我赶紧穿上棉裤打开门,只见门口站了六七个人,一边向里走,一边斥责我“怎么才开门?干什么呢?”我不假思索地说“天冷,我得穿好衣服啊”“嘿!你还有理了,干什么的?”我自豪地拿出红塑料皮的证件递给问话的人说“这有证件,自己看”这时我才看清他们大多数穿的是黄军装,有两人穿的是蓝警服,都没有领章帽徽。那人拿过我的证件仔细的看了一会说“你这证件不好使”。我生气的说“怎么不好使?这是兵团司令部发的,上边有沈阳军区的钢印和兵团司令部的大印。你们是干什么的,把证件让我看看”。“嘿!这小子还真横,你不能在这住,谁让你到这住的?”另一个人冲我瞪着眼说。我答道“是站前登记处介绍我来的,我也不愿意住这,我们办事处没地方了”。“不行,你的证件不好使,我们得审查你”,先前的那个人又说。“凭什么审查,不让住,我回师部办事处去”。我怕与他们纠缠不起,影响明天赶路,还是走为上策。好汉不吃眼前亏啊!我带好帽子,穿好鞋,背上黄背包就走了。当时他们也没拦我,又去审查里边那个人。
当我出旅社时看了一下表,已是午夜11点40分了,。我走出小胡同,街上已看不到公交车了,我只好步行,我想二十多分钟能到。可就在我走了不到五分钟,就听到后边有摩托车声,车上还有人喊,“前边那小子站住”,不一会两辆摩托车就急刹车停在我身旁,下车的正是刚才的那几个人,其中一人冲我说“跟我们回去接受审查”。我说“凭什么?证件你们看了,你们这是耍法权"。我不知怎么把从报纸上学来的词说了出来,而那几个人不容分说地上来扭住我的两个胳膊,要押我上车,我一边挣扎反抗,一边大喊“快来人啊!公安局无故抓国家工作人员了”。当时虽然街上行人很少,不一会还是围来一些人看热闹。那几个人见状说,“这小子给公安局造谣,破坏公检法的形象,必须带回去审查。”就这样几个三四十岁的大汉就把一个21岁的青年押解上车,呼啸着开走了。
不多久,摩托车在一幢楼房前停下,我看见门边的大牌子上写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几个人把我押进一间很大的办公室,看到并排的一些办公桌,我脑子闪出了一个想法,待他们松开我以后,我立刻解开背包,把机要文件统统倒在办公桌上,一些文件盖着机密、秘密的红方戳。然后,我又把持枪介绍信和一只“五四”手枪也放到桌子上,对他们说“你们审查把,我的任务耽误了,你们负责,这些文件你们送吧”。几个人见状,面面相持了一会后,其中一人出去了一会回来对我说“你跟我来,我们军管会领导要见你”。我跟他来到一间较大的单人办公室,一位50多岁的军人坐在大办公桌前微笑地对我说“小伙子,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发生了误会,让你受惊了,我们的同志执行任务毛糙,你呢,态度、语气也硬了点。这样吧,今后我们都注意,我让他们用车把你送回旅社,你还住那,时间也不早了,你明天还有任务,早点回去休息吧。”我本来还想说几句,又觉得没必要了,也可能是见到军人,想到了团部的现役军人领导,有了一些亲切感,就点头同意了他的意见。
回到旅社后已是午夜1点多了,接待我的服务员见到我说“你还真行,从这被带走的还没有被送回来的呢”。再躺到床上,我几乎半夜没怎么睡着,一直处于气愤之中。“什么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他们什么都明白,就是因为我顶撞了他们,反抗了他们,让他们失了面子,他们是故意折腾我一回,这就是当时的法权,我面对他们只能是无奈,只因我特殊的任务,我还是幸运的,如果是换上郊区的农民又会是如何?
回到团部忍了又忍,还是把事情向参谋长汇报了,希望他能向上反映一下,参谋长听了也很气愤,也只有无奈的摇了摇头。后来我常想起这件事,也想不出自己有什么错,更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对待这样的事,只能是自己学乖点,对待执法人员的审查,答话要温柔,特别是不能顶撞。出门在外一定要别惹事,可遇到那样的事谁又能躲得了呢?只能是说好话吧,别让自己受罪才是上策。
四十多年过去了,我有幸看到了祖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但我们依然还要不断地努力,因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啊!
2013年10月改写
连共和国的政府主席手拿着宪法都被打倒了,那时的人们哪还有一点法制观念?这就是动乱的悲哀......
以下是引用金火鸟在2013-10-16 13:52:00的发言:
是的,您是那个团的?
我是二师九团的,归属鹤岗地区,离佳木斯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