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马年庙会 非遗荟萃 花会展演
朝鲜象帽舞
“象帽舞”是“农乐舞”中的最高表现形式,表现出整个“农乐舞”当中的最高技巧和最高兴奋点,并散发出浓郁的民族风趣,可以称其为整个“农乐舞”当中的华彩篇章。据史料记载,古朝鲜每年十月秋收后,都隆重举行“祭天”的宗教仪式,人们“昼夜饮食歌舞”。辰国(指马韩、辰韩、弁韩)在公元前三世纪,每年都在五月播种和十月秋收之后,举国上下举行“祭天”仪式,人们载歌载舞,共同欢乐,充满着浓郁的节日气氛。历史文献《三国志》的“乐夷传”中描述其舞蹈时说:“其舞,数十人俱起相随踏地低昂,手足相应奏节,有似铎舞”。近似今天的的“农乐舞”。其后,对“农乐舞”便没有更多的史料记载。经过长期的演变和发展,到了朝鲜“李朝”时期,“农乐舞”成为带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地方性的民族艺术。朝鲜族迁入中国东北后,也继承了这一传统的民族艺术,世代相传发扬光大。据调查,早在1949年,汪清县的许多朝鲜族村就组建了“象帽舞”表演队,由梁泰荣传授“象帽舞”技艺,每逢节日、婚礼、花甲、农闲及竞技活动之时,男女老幼聚在一起,尽情表演,深受人们的喜爱。解放以后,1954年“农乐舞”作为朝鲜族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文化艺术,经过众多演艺家的辛勤劳动,将“象帽舞”的艺术形式搬上舞台,并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十年“动乱”时期,农乐舞被列为封建艺术停止表演。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农乐舞(象帽舞)”才得以重见光明,恢复原貌,并趋于完善,发展成具有中国朝鲜族特色的民间舞蹈艺术。改革开放以来,汪清县文化局非常重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人才培养工作,在县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投入人力和物力,为“象帽舞”的保护和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象帽舞”这一朝鲜族传统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得以延续。
河北龙狮舞[龙潭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