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三个人每人出2元,已包含没拿回来的那1元,所以退回每人的0.2元后,实际不是出
1.8元,应该是: 5÷3= 1.6666 + 0.2 = 1.8666 X 3 = 5.5998(元)
四舍五入等于5.6元。他只能得0.4元。
1.6666元是每个人分摊的买胡琴的钱, 这是付出的, 为什么用它加上0.2元呢? 这可是找回来的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