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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吴胜玉——留守农村的女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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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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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9/5 19:17:00 [只看该作者]


   “总之,如净不善,无须令彼一切皆净。其坏善根,亦不须令彼一切皆坏,想当如是耳。虽然,此最切要,须唯佛之教及依彼之正理而观察也。”总之,就像忏悔业障不可能忏悔到像从未造业那样清净,坏善根也不会把所有善根破坏殆尽,想来应该是这样的。虽然如此,但我们要知道,这是修行路上的关键所在,必须依佛陀经教、依佛法正见如理观察,从而获得确定无疑的认识。
   “当善阅经教以观察之,如是感极猛利不悦意之异熟,及灭于他世出生极悦意之异熟果者,是非现见之过患也。”我们要善于根据经教开示的原理来观察,这些嗔恨导致的过患,或是招感极重苦果,或是破坏未来所感悦意乐果,都不是现在马上可以看到的。如果不善观察,可能就会因为果报没有现前而心存侥幸,对嗔心过患不加提防,最终为其所害。
   “现法中过患者,意无领受寂静调柔,坏先所有欢喜安乐,后不复得,不能安眠,心不正住。”当然也有现世的过患,如果不能忍辱,心就不再寂静调柔,并且会因嗔心而破坏之前所有的欢喜和安乐,以后也很难开心起来,甚至无法安然入睡。更为严重的是,心不能安住于正念,其结果自然是安住于妄念。
   “若嗔增盛者,虽昔以恩而为将护,亦皆忘恩而与杀害,虽系亲友,亦为断绝,纵以施摄亦不住等。此《入行论》所说也。”将护,卫护。若是嗔心炽盛者,即使对往昔曾经有恩并关照过自己的人,也可能忘恩负义,甚至将之杀害。虽然曾经是亲朋好友,但因为嗔心生起,也可能恩断义绝,以后即使再给对方很多好处,也无法恢复过去的亲密关系了。以上是《入菩萨行论》所说的。
   “又《入行》云:‘无罪恶如嗔,无难能如忍,由是应殷勤,种种理修忍。’思惟胜利及过患,当从多门励力修习堪忍。”《入菩萨行论》还说:世间没有什么罪恶比嗔恨更可怕,没有什么事情比忍辱更艰难,所以我们要对此精进不懈,依佛陀种种教法和多门方便修忍。也就是说,思惟忍辱的利益和不忍的过患,应当通过种种途径来努力。
   “积集极苦异熟与摧坏善根二者之恶行,不定唯嗔。如诽谤因果之邪见及谤正法,于菩萨师长等前生起轻蔑我慢等。于《集学论》中,应当了知。”招感重大苦果和摧毁善根的恶行,不仅仅有嗔恨,比如谤无因果的邪见,或者诽谤正法,或者在菩萨、师长前生起轻视、我慢之心,都会导致这两种结果。相关内容在《集学论》中有诸多说明,是我们应当了解的。

  ② 忍辱修习的原理

   修耐怨害忍之理者,观察彼能害之人,于不作害有无自在,以非有自在故为损害。谓以宿习烦恼种子,及非理作意等因缘,而起欲作损恼,以是复起诸损之加行,由此于他发生苦故。然彼亦为烦恼自在,如作僮仆,于自无主,被他劝使而作损害,故嗔不应理。譬如被魔所附者,随彼自在而转,虽遇来救解为作饶益之人,彼反作损害而行打等,然皆念彼因魔力故,毫无自主,故如是作。于彼无少忿恚,惟努力令其离魔,菩萨亦须如是作也。
   《四百颂》云:“嗔亦鬼所持,医不愤如是,能仁见烦恼,非属烦恼人。”
   又如月称阿阇黎亦云:“此非有情过,此乃烦恼咎,察已诸善巧,不忿诸有情。”复次,领受损害所生苦者,是受我往昔所集恶业之果,依于彼故,此业当尽。若于彼修忍,则不新集于后受苦之因。若嗔恚者,则彼业亦须受极大之苦焉。以是之故,如疗重病之方便,须忍于针灸,为除大苦而忍小苦,极应理也。
   修安受苦忍之理者,彼已生苦若有治法,则不须意不喜悦。若不可治者,虽不欢喜,亦无益而有过。倘太娇惯,虽微小苦亦极难堪忍。若娇泰小,虽大痛苦亦能耐故。
   心持苦品之理者,谓若无苦,则于生死不希出离,故有能劝解脱之功德。又若遭痛苦,则摧矜高,故亦有除慢之功德。又若领纳猛利苦受,则思彼苦从不善生。不欲彼苦之果,须止其因,故亦有于罪恶生羞耻之功德。以苦逼者,则希欲安乐。需彼安乐,须修善故,亦有于修善生欢喜之功德。比例自心,念他亦苦,于轮回者知生悲怜。念此苦恼是希求处,而数数修心。彼复如云:“若修不易成,此事定非有,以是修小苦,大苦亦当忍。”执持安受苦意乐之甲胄,渐于小苦受之,则安受苦力当愈增广也。
   修法思胜解忍之理者,信境谓三宝,证境谓二无我,欲境谓佛菩萨之大力,取舍之境谓善行恶行之因及彼等果。修习境所得之义谓菩提,得彼之方便谓菩萨学处之道,闻思之境谓十二分教等之正法。于彼等须无类别而修胜解也。

  了解到忍与不忍的得失,那么,应该怎么样修习忍辱呢?接着,宗大师为我们分别说明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的修习原理。
   “修耐怨害忍之理者,观察彼能害之人,于不作害有无自在,以非有自在故为损害。”怎样修习耐怨害忍?首先要观察对方,当他发起嗔心时,当他想要伤害我们时,对这种心行是否有自主能力?是不是因为无法自主而对我们施加伤害?我们再想想,当自己生气时,能否立刻放下这些烦恼?事实上是不能自主的。有些人觉得:我喜欢,我讨厌,我不高兴,我高兴,似乎都是自己说了算。可对大多数人来说,不高兴时,想要高兴是高兴不起来的,想要不生气也是做不到的。既然我们自己这样,将心比心,就能对他人有更多谅解。
   “谓以宿习烦恼种子,及非理作意等因缘,而起欲作损恼,以是复起诸损之加行,由此于他发生苦故。”因为他首先有这些长期形成的嗔心种子,然后又有很多错误观念在作用,所以才会生起损害他人的想法,进一步产生损害他人的行为,从而对他人造成痛苦。
   “然彼亦为烦恼自在,如作僮仆,于自无主,被他劝使而作损害,故嗔不应理。”虽然对方是施害者,但这一行为的真正主谋是烦恼,也就是说,他是被烦恼所控制。就像仆人一样,完全没有自主能力,只是在烦恼驱使下对他人进行伤害,所以我们没理由对他心生嗔恨。
   “譬如被魔所附者,随彼自在而转,虽遇来救解为作饶益之人,彼反作损害而行打等,然皆念彼因魔力故,毫无自主,故如是作。”接着,宗大师又为我们举例说明。就像一个被魔附体的人,完全受到魔鬼的控制,对之言听计从。虽然遇到想来解救和帮助他的人,但他因为被魔所控,反而会对解救者加以损害乃至打骂。即使这种行为令人生气,但我们要想到,他是因为被魔控制而神志不清,无法自主,才会做出如此颠倒的举动。所以,我们应该怜悯而不是责怪对方。
   “于彼无少忿恚,惟努力令其离魔。菩萨亦须如是作也。”因为想到这些,对施害者就不会有一点嗔心了,唯有努力帮助他,令他脱离魔的掌控。菩萨对待众生也应该这样。当众生伤害我们时,要想到众生是被烦恼支配,根本不能自主。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忍心生气吗?
   “《四百颂》云:嗔亦鬼所持,医不愤如是,能仁见烦恼,非属烦恼人。”《四百颂》说:当我们生起嗔心时,就像被魔附体一样。医生是不会责怪那些被附体的病人对自己无礼,佛菩萨对待众生也是同样,会把众生和他生起的烦恼分开看待。而不是将这些烦恼和他等同起来,因为他做出无明颠倒的举动就加以责备。
   “又如月称阿阇黎亦云:此非有情过,此乃烦恼咎,察已诸善巧,不忿诸有情。”又如月称阿阇黎所说:当众生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我们要意识到,这不是他们本身的过失,而是烦恼的过失。当我们能够这样观察时,就不会因此对有情心生愤恨了。事实上,那个伤害我们的人才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为嗔心首先是在他的内心生起,然后才影响到我们。所以,嗔心对他造成的伤害是强于对我们的伤害。
   “复次,领受损害所生苦者,是受我往昔所集恶业之果,依于彼故,此业当尽。”其次还要想到,我们因为受害而感到的痛苦,都是因为往昔积集的恶业所造成。现在被他人伤害,正好偿还这个业报,就像欠债还钱一样,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对此进行报复,就会没完没了地冤冤相报。
   “若于彼修忍,则不新集于后受苦之因。若嗔恚者,则彼业亦须受极大之苦焉。以是之故,如疗重病之方便,须忍于针灸,为除大苦而忍小苦,极应理也。”如果我们能以忍辱之心安然承受伤害,就不会继续造作感得未来苦果的因。如果因此生起嗔心,则会造作新的业力,招感未来苦果。就像在治疗重病时,有时需要忍耐针灸的痛苦,但忍耐这种小小的痛苦,是为了解除更大更重的痛苦,是完全应该的。
   “修安受苦忍之理者,彼已生苦若有治法,则不须意不喜悦。若不可治者,虽不欢喜,亦无益而有过。”修习安受苦忍的原理,就是要想到,对于已经产生的痛苦,比如酷暑严寒或身体病痛等,如果有办法加以改善,应该直接付诸行动,完全没必要为此感到不快。而对于那些无法改变的痛苦,即使我们因此烦恼也于事无补,没有任何作用,只会使心情变得更加糟糕。既然如此,不如坦然接受。
   “倘太娇惯,虽微小苦亦极难堪忍。若娇泰小,虽大痛苦亦能耐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人过于娇惯自己,虽然只是一点微小的痛苦都会觉得难以忍受。但如果勇于忍耐,意志坚强,虽然是很大的痛苦也能安然承受。
   “心持苦品之理者,谓若无苦,则于生死不希出离,故有能劝解脱之功德。又若遭痛苦,则摧矜高,故亦有除慢之功德。”我们为什么要培养对痛苦的忍耐呢?如果没有痛苦的话,我们对生死就没有出离的愿望了,所以痛苦具有令人生起解脱之心的功德。同时,一个人遭遇痛苦之后,能克服过于膨胀的自我感觉,又具有解除我慢的功德。
   “又若领纳猛利苦受,则思彼苦从不善生。不欲彼苦之果,须止其因,故亦有于罪恶生羞耻之功德。”如果我们遭受剧烈的痛苦,要想到这些痛苦是从不善言行而生。我们不希望感得这些痛苦的结果,就要终止招感痛苦的因。所以,痛苦还具有使我们对不善行感到羞耻的作用。
   “以苦逼者,则希欲安乐。需彼安乐,须修善故,亦有于修善生欢喜之功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因为我们现在被痛苦逼迫,所以就希求安乐与幸福。而要感得安乐,则须修习善行,所以痛苦又具有使我们对修习善行生起欢喜的功德。
   “比例自心,念他亦苦,于轮回者知生悲怜。念此苦恼是希求处,而数数修心。”因为自身的痛苦,就能推己及人,想到众生所遭受的痛苦,对此生起悲心和怜悯。所以,念苦是希求出离轮回的重要因缘,需要时时进行观察,进行思考,否则是不会有真切出离之心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痛苦正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倘能认识到痛苦对修行的意义之后,就能将苦转变为修行的增上缘。
   “彼复如云:若修不易成,此事定非有,以是修小苦,大苦亦当忍。”论中又说到:如果通过正当观修而无法成就,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从忍受小苦开始,逐渐就能忍耐更大、更重的痛苦。
   “执持安受苦意乐之甲胄,渐于小苦受之,则安受苦力当愈增广也。”如果将修习安受苦忍的意乐作为铠甲,逐渐就有能力承受微小的痛苦,久而久之,对痛苦的承受力将不断增强。
   “修法思胜解忍之理者,信境谓三宝,证境谓二无我,欲境谓佛菩萨之大力,取舍之境谓善行恶行之因及彼等果。”修法思胜解忍之理者,就是谛察法忍,是以佛法观念取代固有观念和生活习惯,这也是需要忍耐的。对于学佛来说,我们所要相信的对象是佛法僧三宝,所要证得的境界是人无我和法无我,希望成就的是佛菩萨功德,取舍标准是深信善因得乐果和恶因得苦果,从而取善舍恶。
   “修习境所得之义谓菩提,得彼之方便谓菩萨学处之道,闻思之境谓十二分教等之正法。”修行最终要圆满证得的,就是菩提之果。而证得无上菩提的途径,就是菩萨学处。我们闻思的内容,则是长行、重颂、孤起、因缘、本生、本事、未曾有、譬喻、论议、无问自说、方广、授记十二分教,以及一切正法。
   “于彼等须无类别而修胜解也。”对于以上所说的信境、证境、欲境、取舍境、修习境、闻思境,我们都要生起坚定不移的信解。
   通过以上观察和思惟,我们可以了解到,忍辱决不是弱者的表现,也不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而是对修行有着莫大的利益。耐怨害忍,能使我们迅速消除业障,放下我执;安受苦忍,能使我们增强承受能力,对顺逆境界不迎不拒,安然处之;谛察法忍,能使我们放下成见,与法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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