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红与黑》
——老三届知青作家 叶 辛 解读
说起《红与黑》,确实有许多话题可谈。今天,我将从三个方面展开对《红与黑》的探讨。首先是《红与黑》在我国的命运;其次谈《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与这部作品的关系;第三讲《红与黑》对长篇小说结构的贡献。我为何在第三点要特别讲它对长篇小说的结构贡献呢?因为它在客观上对我学习长篇小说的创作很有帮助。
插队落户的时候,我就带着一本《红与黑》到农村去,那个年头没有文学讲座以及怎样创作的教学。我曾插队落户在砂锅寨,后来我就在农村小学教书时问当地的学生:“你们家里有没有书?”大多数都回答“没有”。其中有一个学生说:“我家里有一本书!”我就吩咐他:“管它是什么书,你明天带来给我看看!”第二天他就带来了一本书页已经发黄并积满灰尘的书,我打开一看才知道是《1955年的农历》。正因如此,没有其他的书读我带到农村的书经常被翻来覆去地读,包括这本带去的《红与黑》。那时我正在自学创作,读第一遍时我为它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读第二遍时就关注其中人物的演变过程,读到第三四遍时这些东西已经无法吸引我的注意力了,一遍一遍地读,读多了,我是从这本书中才发现写长篇小说是不难的。我将在第三方面结合这一点,谈谈它对长篇小说的结构所作出的贡献。
我先谈《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因为说起来已是40年以前的事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由于新华书店不能满足我的阅读要求,记得我的青少年时代最多的书籍类别是《烈火金刚》、《敌后武工队》、《战斗的青春》、《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林海雪原》,此间还有“三红一创”(即《红岩》、《红日》、《红旗谱》以及《创业史》——这四本书在文学的价值上也更好一层)。
我清楚地记得在1964年冬末,在一家旧书店门口张贴着一大张公告纸,公布着“下列图书,我们不但不收购,我们也不出售”,类似“禁书”的意思。因为旧书店只有两种业务。一种业务是他们把别人不需要的旧书买进来,橱窗里写着“让一本书发挥几本书的作用”,你家里放不下的、不需要的书,我就买进来。还有一个作用是,有的会修补,有的丝毫不修补就放在书架上卖给需要的读者。那么他的这个书目表明着“既不收又不出卖”,我的理解就有“禁”意,便很注意他开出的书目。其中有我国的《金瓶梅》,而那时我是一个初中二三年级的学生,只是孩子,并不懂什么。
在外国作品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禁了两本书,其一就是《基督山恩仇记》。上面贴着一张“被禁”的红纸,旁边也有一张写明原因的红纸,“宣扬复仇和金钱至上”。就此知道这本书的内容是不好的。另一本就是《红与黑》,名字有别于我国的书名,较怪异。被禁的理由是“宣扬极端的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出人头地的思想,还有色情”。作为一个比较喜欢读书的青年,在当时我已看过《基督山恩仇记》,就知道它确实讲了大量的复仇观念和经历。我读的版本是四十年代的,已经泛黄的版本,好象是当时复旦大学的蒋学模教授参与策划并翻译的,纸面发脆,印数不大(几千册),就是每翻一页都得很小心的。惟独没有读过《红与黑》,也找不到它来读,不要说被禁止,就是没有写出禁止公告前,我也没有找到过。以后我到任何旧书店或同学家里就十分注意:“有没有《红与黑》”。到处都没有!
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很怪的啦!1964年为什么不能读宣扬复仇的书?宣扬色情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出人头地思想的书为何也不能读啊?因为那时起我们已经公开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那个时候,我们的革命形势也一天比一天更好了。确实使社会上越来越干净,连过春节也要是革命化的,当时社会上就流行一句话:“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即你的一件新衣服可以穿三年,之后还能穿三年,破了以后缝缝补补还可以穿三年)。所有这些社会习俗是怎么来得呢?是当初强调革命,极左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是一步步形成的。世界上的事情说“怪”就是怪在这里,我读到《红与黑》恰恰是在文革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一起来、红卫兵一起来后就把大中学校的图书馆都砸开了,有的就把外文书、封资修的书拿到南京路上焚烧掉,但实际上真正被烧尽的也是不多的。
大量的书反而通过图书馆流传到社会上,我举两个例子。流传到社会上是有两种渠道。一种渠道是:过去的图书馆里是不出借的,你想旧书店里都不准收购和出卖的书,图书馆里就是有也不会借给你。不出借的书,比如《哈姆雷特》的旧版本,他们就舍不得出借。还有一种渠道是文化大革命初期很厉害的“破四旧”,只要在你家搜出几本属于“破四旧”的书,就要对你进行批斗、扣帽子,或者至少思想上批判你,“你整天读那些封、资、修的书啊”等等。这些人家都怕了,之后统统就往废品回收站送,胆子小一点的就直接扔进垃圾筒。反而通过废品回收站的渠道保存下了许多书籍的早期版本。但事实上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书的,于是就在那个渠道得到好多书。
那时我还没有造反,也不当保皇派,只当逍遥派。当了逍遥派就没有事做,于是整天看小说,看累了就到南京路去看大字报。看书就要有新鲜的量,当时弄堂里象我一样的逍遥派还蛮多的,大家便经常换书看。一个大学生给我找来了一本《红与黑》,“你想看这书吗?我弄到一本,你看吧!”他给我的那本是没有封面和封底的,我就回问他:“不要蒙我!你的是不是假的?怎么连封面也没有的?”因为他要拿这本《红与黑》来换我家的那本《贵族之家》看。那么等到我看完之余,始终有些遗憾!由于它被撕掉的不只是封底一页,连最后没有题目的五页也被撕掉了,读后总有些遗憾。以至于我第一次读过《红与黑》后始终不知道于连是怎么死的,成为我对阅读的一种遗憾!
在整个文化大革命当中,与我年龄相仿的、或是略大、或是略长的在座读者听众,都会有记忆,实际上这也成了一种社会现象——大家在乘凉时或是插队落户的青年人聚在一起时,都以讲故事来消磨时光。什么《梅花党》、《一支绣花鞋》啊,还有人专门讲《红与黑》、《基督山恩仇记》的故事,把小说中的主要情节当作故事来讲。这种形式实际在无形中也传播了这些名著。虽然我看得没头没尾的,但对《红与黑》的结局也略知一二。当我上山下乡的时候,有一个亲戚不知从什么渠道也找到了一本《红与黑》,是基本完整的。他还送了两本书给我,一本书叫做《新知识词典》,他说:“你插队落户去要是碰到什么问题,这《新知识词典》蛮厚的,七七八八的知识都有,你可以看一看!还有呢?你喜欢读书,平时老说遗憾,没有把《红与黑》看完整,我就给你找了一本,你带下去!”这是很机密的,因为正是文化大革命的1969年,正因有了这本书,也促成我在下乡后没事时就找出来看,很多同学、很多一起与我一同插队落户在一处的知青也是通过我的手借到《红与黑》来看的。老实说,不是很要好的朋友,我还不敢借给他,怕被借去后就不还给我,也怕他会说我宣传封资修的思想。我只借给较要好的,并且规定他:“你几天以后要还我的哟!”
我为什么要把“《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定位为第一个大话题呢?因为这些事,年轻的作家已经不知道了,我估计很多法国人也不见得知道,但是只有中国人去提及并记忆犹新。这种读书的社会现象还是很耐人寻味的,与我们这个时代的变迁都紧扣联系着的。六十年代的冬天,四十年前的冬天,在旧书店的公告纸上看见的“这类书,我们不收也不买”,因为它们都宣扬了极端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出人头地的思想。
你仔细分析这本书,就会发现它之所以如此出名,除它写了当初的法国社会——“红”代表军队,“黑”代表教会,这样两股势力的争斗以外,除写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马特尔的爱情之外,它实际上是通过这样一个爱情故事讲了一位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法国青年,或者说是皇政复辟时期(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斗得很厉害的,再加上教会,相斗厉害的特殊历史时期),一个青年人往上爬的心态和历史。
“往上爬”,实际上始终是西方很多小说的一个主题。譬如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得那本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就是说马丁·伊登怎么从一个穷小子变成了一个名人,成为一部杰作。又比如我们更加熟悉的,有一本是法国作家莫伯桑的《漂亮朋友》,描述的也是一个长了一幅漂亮外表的年轻人是如何往上爬的过程。在英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书中,有本长篇小说的书名干脆就叫《往上爬》。《往上爬》也写得是一个穷小子怎么从外省市混进伦敦、怎么样跟各种人士厮混,最后一步步爬上去,混出人样来的故事。说得更早一些,与司汤达同一时期更大名鼎鼎的作家巴尔扎克,他共有97种著作,也写出了许多很有名的长篇小说。特别是他的著作《高老头》里有一个很主要的人物——外省来的青年拉斯蒂涅,是外甥,形象较好,还有一点外省人的良心,走进巴黎来闯荡生活,之后也写了自己闯荡巴黎的过程。在长篇小说的结尾,高老头死后,拉斯蒂涅似乎经历了一场思想和感情的洗礼。小说最后一句写道:他站在高处,两臂交叉,面对着巴黎城说:“让我们来较量一番吧!我总有一天要征服你!”(大致意思如此)然后他心中沉思着:“我总有一天要征服你!”
我岔开几句,就是为举个例子,想要说明:一个年轻人,或者说是从一般的甚至是贫困家庭出身的人,象于连这个人物,用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他家也属于一个小业主或私营企业者的出身,比较一般家庭出身的人怎么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学习、对教会文书的倒背如流、与女人的关系、同社会的较量,一步步往上爬的那种欲望。奇怪的是,司汤达不同于其他的大作家,如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印度的泰戈尔、我国的鲁迅等大作家在世时就很出名,他在世时是很落魄的。尽管他曾通过亲戚的关系当过外交官,尽管他也出过几本长篇小说和其它书种,他生前基本上在法国文坛是没有声誉的。那时他出的第二本较好的长篇小说,也是我们翻译过来的,名叫《帕尔玛修道院》。出版时,有人把他的书和他的简单介绍交给了巴尔扎克,巴尔扎克看后觉得他写得很不错,就写了一篇50多页的长篇评论文章来介绍这部长篇小说。
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巴尔扎克是当时公认的大作家,法国皇帝请客也会邀请他去作陪的,尽管他穷得很!每次皇帝发来请贴,他都要到外面租来晚礼服,穿上后才参加皇帝的宴会。但是从皇帝要给他发请贴来说,无论在当时,还是日后马克思对他的评价等等,他的确是一个公认的大作家。他用50多页的文字来介绍司汤达的长篇小说《帕尔玛修道院》,但是有名人介绍,也没有使司汤达有多少声誉,然而司汤达在极为感动之余也给他回了封信,司汤达在信中提到:“一百年以后谁还会说起维莱尔先生、马尔迪亚先生,即使巴莱朗先生也无能为力!除非他留下一部‘见闻录’,而且还要真好才成!”正是在这样的一封信中,他还指名道姓地说:“现在的巴黎市长------(他提到的全是当时法国外交部名人、巴黎的名人)一百年后,谁也不会提起他们。但是他们会记得我,因为我写了《红与黑》和《帕尔玛修道院》!”尽管他给巴尔扎克写的是一封感激的信,但他在信中还是表现出了对自己文学才能的自信心和自负。
除了巴尔扎克以外,当初法国还有一位非常出名的一流评论家,在巴黎也有他的塑像,这人就是圣勃夫。我国也曾翻译过他的相关作品集。但在当时,他与巴尔扎克是死对头,他经常在巴尔扎克发表了新作之后即作出批评,使巴尔扎克顿感生气地说:“最坏的酒也能做最好的醋!” 这句话在当时是非常有名的,巴尔扎克就是用这句话来讽刺圣勃夫的,意思就是:“你尽管对我的作品《高老头》等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但是你写不出来。我是最坏的作家,但也能当你最好的评论家!”因为不便如此说明,于是就说了句暗话。他俩之间的恶劣关系在19世纪的法国文坛上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许多名作家在回忆录中都提到他俩相互不理睬的某些细节。正是这位圣勃夫也曾评论过司汤达。
当时的司汤达,没有什么名声,但同时代的人中还是有人器重他的,并看中他的才华,认为他的小说确实是佳作。刚才我列举的巴尔扎克和圣勃夫的例子,一个是一流的大作家,另一个是一流的评论家,两个人是死对头,但在读过司汤达的作品之后都给予了一定的客观评价。尽管如此,然而司汤达的一辈子还是不得志的。
在讲座的第二大段落中,我想讲一讲,司汤达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这与我们如何更深入地阅读这本书蛮有关系的。他出生于1783年,出生的家庭是较好的。母亲是位首席译官,但在他7岁以后母亲就去世了,之后他总感到压抑。因为父亲是有钱人,在母亲去世后又续娶了一个继因,于是他就觉得继母与父亲对自己不好。实际上用另外一位英国的作家毛姆的话而言,“他只不过是作为一种小孩子的敏感,但是他的这种感觉影响了他的一辈子。”正如我们中国人历来觉得“后妈不好”的观念一样。为什么说是影响了他的一生呢?直到他53岁时,还是耿耿于怀地写文章来抨击父亲和继母。同样的是,由于父亲和继母是保皇党,他就坚持不加入保皇党,要一辈子当造反派一类的社会人。这种情势,并不影响他用父亲的钱,他还是照样花父亲的钱,因为他是孩子,要长大,但是他长大以后也没有自食其力的概念,就是成人后到巴黎去发展,他也要用父亲的钱。而且父亲还向他介绍了自己的亲戚——他的两个任职于巴黎国防部的表兄,于是他就求到这两位表兄。
为何我要讲得这么细呢?这对我们了解和熟悉他的性格,是很重要的。
他起先求到的一个表兄是达卢,还有一个被称为“达卢夫人”的嫂子。他们见表弟求上门之后,就为其谋了分差事——国防部的小秘书职位。可是他并不满足。以后他每次想换工作的时候,也是依靠这两位在国防部挺有势力的表兄,包括他后期到一处小地方当外交官。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也想当一个名作家,想成为一个有名望的人物。
那个时代,拿破仑对法国的影响很大。拿破仑虽是穷苦出生,可是通过自身的终生奋斗,最终成了法国的一代皇帝。因此他对法国的普通贫民子弟的影响相当大。但是所有的聪明人也已看到,拿破仑的道路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是在征战中打出来的。战火中,决大多数人是要战死的。所以还有一些人不愿意走从军这条路。《红与黑》写的于连就是这种人。于连不仅仅放弃了这条路,而且他希望通过教会的势力能使自己扶摇直上。
尽管当时的文人被大众瞧不起,但是有名的文人还是颇有地位的。正如先前提到的,巴尔扎克虽然穷了一辈子,但是法国皇帝宴请,还是要请他和雨果两人同来参加,说明名文人的社会地位也是高的受人尊敬的。如此,他也四处投稿,就是想成为一个名文人。可是名文人也不太好做。
司汤达在早期写过一本《论爱情》的书,不是小说,在1829年他提笔写《红与黑》,半途写不下去时,他想停笔不写了,觉得自己应该先写一本《论爱情》才行。巴尔扎克在评论他的时候也点到这本书几乎卖不出去,出售的数量甚微。不过巴尔扎克是一个蛮公正的人,他说:“我也看了他的《论爱情》。但他的《论爱情》中有的也写得蛮有道理的!”司汤达在谈论自我创作的信文中也曾说过:“我写作是完全凭兴致的。兴致好的时候,我在每天起来吃饱之后就动笔,基本上把这章写到接下去最能往下动笔的段落就搁笔了。一天之内余下的大部分时间,我出去喝咖啡,然后散步,接着与别人谈恋爱。”他是经常与人谈爱情的。法国是一个浪漫的国度,尤其是那个年代,“情人多”是一件趣事,在那种社会里就是件“荣光事”。因此他会在信中给朋友写道:“我写完了,就很想消遣一下。喝喝咖啡啊!骑着马出去啊!散散步啊!最好找到一个漂亮的女人谈谈恋爱啊!”他所有的《论爱情》中的论点,就是他在这种谈恋爱过程中的生活体会。但事实上,他谈的恋爱是绝大多数不成功的。即使他有过情人,但双方相处一段时间后,情人也厌烦他了就不要他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得实事求是地说。
现在我们所看的《红与黑》、《帕尔玛修道院》或者其它书的版本上,可能都会有司汤达的画像,其实画像都是把人画得更俊美些的。实际上,司汤达本人的形象不好。毛姆就曾指出:“造物主给他的形象上的装备是很差的!”毛姆也是英国一个极为有名的作家,晚年时他定居在巴黎,他说司汤达是一个身材略矮、其貌不扬、胖乎乎的年轻人。我不知道现在的姑娘是不是会爱上胖乎乎的年轻小伙?但是那时的法国人肯定不喜欢胖乎乎类型的。 “由于他是胖乎乎的身材,所以身板特大,短腿;大脑袋,满头黑发”。黑发在我们中国是很普遍的,而法国人认为黑发不漂亮。“嘴唇薄,鼻子很粗大又突出,但他一双褐色的眼睛充满了热情,经常瞪大双眼地一直盯住别人;手脚却是纤细的,皮肤像女人那样的娇嫩。”这是另外一位作家对司汤达的外貌描述。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三维动画,也没有电视、摄像机,确实的形象无法被拍摄下来,以至于后人只能根据他的照片以及同时代作家的描绘来了解他的外貌,这个形象肯定不是美男子。
后来毛姆在解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毛姆已经是生活在20世纪的大作家了。他解读过世界十大名著,其中也解读到《红与黑》,他对司汤达的性格和为人的评价是不高的。尽管现在的人对毛姆的评价也不高,因为他是同性恋。同性恋,至少在我们东方的国家对他就不会有高评价。从个人的性格来说,毛牧除了同性恋以外,就没有像司汤达那样可以被人们闲聊的话题。毛姆,司汤达经常把自身没有的性情强加于作品主人公的身上。司汤达虽是其貌不扬,但是他笔下的人物“于连”却是俊俏异常。现在市面上发行的美国拍的或是法国拍的电影版或电视连续剧《红与黑》中的男主角扮演者都是选用极有声望的演员,敢于起用俊朗的男演员的原因正是司汤达把“于连”刻画得十分俊美。不止一位作家解读过《红与黑》,我先前提到的巴尔扎克,他虽然没有读过《红与黑》,但他评价过司汤达的《帕尔玛修道院》。而《帕尔玛修道院》里的男主角也是给巴尔扎克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反言之,司汤达自己并不漂亮,但他把自己愿意拥有的俊俏全给予了作品的主人翁。这番言语的意思与毛姆的描述十分接近。
今天上午,我为了说明这点,又把《红与黑》翻到于连出场的那一段,你看他描写于连的外貌与作者本身的形象一对比,毛姆的观点就更明显了。“德瑞那夫人眼中的于连,宣明净秀的面色,大而黑的眼睛,尤其是他那漂亮的头发”。中间还有一句“女主人翁卞维卡·索尼玛说:‘尤其是他那漂亮的头发,今天特别剪贴得比往常更可爱一些!’”因为他刚才路过公共用水池的时候,故意弄了点水擦在头发上,亮晶晶的。这样的形象当然是极为俊俏的。书中在这之前她第一眼看见他时,还说过他的下巴娇嫩、十八(十九)岁、脸色白皙等,大家看过这本书的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