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兔子念经在2009-6-10 13:13:00的发言:
梧桐,真的读懂这句话了吗?写出来!(期待)
89年,“6.4风波”时,我们单位,也经历了一场风波。
我们科室的一名采购员。由于拿了业务单位的回扣,被检察院追究。虽然只得了上千元的好处。但在当时也算个经济案。那些日子,老看到检察人员,进出我厂。他们到财务科核查账目,找一些人员了解情况。弄得我们科室的气氛十分紧张。
过了几天,又一条消息,使大家感到震惊:科室负责人,也有毛病。采购员犯了经济错误。科室领导人难辞其咎,至少有用人失察,监督不力的责任。检察员约请科室负责人谈话,准备对他t提出批评和建议。没想到双方刚一交谈,检察员就发现对方苗头不对,说话吞吞吐吐,眼神流离不定,明显有一种胆怯的感觉。检察员是干什么的。马上反应:此人有问题。立刻转换谈话题目:说说你们科室还有没有别人,可能有问题…….
此人到老实。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交给检察员。如实交代:这是业务单位给我送礼的详细记录。什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一笔笔记得十分清楚。
由于二人认罪态度诚恳,赃款赃物如数上交。故有关部门决定:免予刑事处罚,交由厂方进行行政处理。
科室新领导,厂里好委派。可采购员这个空缺,由谁来担当,确是领导不好解决的难题。有关领导开了几次会,研究人选。厂长提议:“由梧桐树干采购员......”可厂党委书记坚决反对:“采购员是个危险职业,一不小心就会被糖衣炮弹击中。梧桐树是党员,如果他要‘牺牲’了,不是给共产党抹黑吗。”可厂长力主:“就是他了,用别人我不放心.......”结果我是临危受命干上采购员,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二十年来我一直负责各种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005年底退休之后,厂领导不叫我走:“工作性质不变,待遇不变,接着给我帮忙......”又在原单位干了1年,07年初我真正的成为闲人。没想到,一位朋友知道我退休了,马上找到我:“到我单位,给我帮忙.......”推托不下,只得再次就业。还是干我的老本行:物资供应工作。每月从我手中付出的采购资金达上百万元。这充分体现了朋友对我的信任。
在这危险的行业拼搏了二十年,至今立于不败之地。我的座右铭就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请我帮忙的朋友,以前我们之间是业务关系。他对我的为人,对我的工作态度,了如指掌。所以极力请我帮忙。如果我是贪婪的小人,要命他也不敢用我啊。
我交作业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