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于文坚在2011-6-12 20:45:00的发言:老翁好!
见贵作《老翁学画山水画》。偶然见到刻章中的“发”字,联想起一些自己的想法,略抒。
自唐以来,文字形状结构的改变均以被多数书家认可为前提,被认可所需要的时间是不可预期的。不像前些日子,有几个教授,研究了几年时间的文字,就想当然的要改革文字,那是不可能的。当然,政府一声令下,也可以实行,不过,留给后人的唯有耻笑而已(惟,唯也通用了?)
标准楷书体当然以当代官方字典为准,但作为艺术或习俗则另当别论。例如,曹操书写的《滚雪》二字,因其站在雪崖旁边,故而“滚”字没写三点水的偏旁,旁人说,滚字写错了,曹操笑答,雪崖旁足矣,何错之有?这是霸道文字。习俗中的文字,在孔府前的对联有一秃宝盖“富”字,据说是要没有头儿的“富”。这是财迷文字。江南一带的“谭”氏家族,在书写“谭”字时,把右下方的“早”字末笔的一竖,从日字上方一直通向下,成一通竖,美其名曰:早出头。这是企盼文字。另有把喜字写成双的,这是吉祥文字等等。
前些年看到“元 八思巴文 圣旨金牌”的报道,就发现了文字的普及过程是漫长的这个问题。一是好多国学爱好者不接触外民族文字,象八思巴文(目前西藏还存有一间房子是该文字创建者 元忽必烈时的国师八思巴居住过的)字,西夏文字等。二是对文字的发展欠缺了解。例如“圣旨金牌”,看外形文字就应该知道是八思巴文(知道有这种文字的人不少,据说能解该文字的只有内蒙古大学的几个人了),还有就是金牌内环中的“号”字。“號”字,自唐代以来已经简化为“号”字,名家褚遂良,柳公权,颜真卿等均书过简体“号”字,著名的唐 国铨《善见律经卷》也颇可为证。唐朝同时简化的还有“发”字,例如,颜真卿对“发”字就有“发”“發”“髮”简繁的写法。这也是被简化被认可的依据。但是,颜真卿对字体的字义绝不会混淆。“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中的“发”字,如果刻章而且是繁体的话理所应当的应该是“髮”字。除去头发的发字,其他的“发”字字义繁简颇可通用,唯有头发的“发”字,繁体必用“髮”字。以上拙词一堆,只有这句是我要说的话。敬请谅解。
文坚拜上
文坚兄的严谨精神令人敬佩!我要向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