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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红与黑》 ——老三届知青作家 叶 辛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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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红与黑》 ——老三届知青作家 叶 辛 解读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2/25 10:00:00 [只看该作者]

 

(转贴)《红与黑》  

——老三届知青作家  叶  辛     解读


说起《红与黑》,确实有许多话题可谈。今天,我将从三个方面展开对《红与黑》的探讨。首先是《红与黑》在我国的命运;其次谈《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与这部作品的关系;第三讲《红与黑》对长篇小说结构的贡献。我为何在第三点要特别讲它对长篇小说的结构贡献呢?因为它在客观上对我学习长篇小说的创作很有帮助。


插队落户的时候,我就带着一本《红与黑》到农村去,那个年头没有文学讲座以及怎样创作的教学。我曾插队落户在砂锅寨,后来我就在农村小学教书时问当地的学生:“你们家里有没有书?”大多数都回答“没有”。其中有一个学生说:“我家里有一本书!”我就吩咐他:“管它是什么书,你明天带来给我看看!”第二天他就带来了一本书页已经发黄并积满灰尘的书,我打开一看才知道是《1955年的农历》。正因如此,没有其他的书读我带到农村的书经常被翻来覆去地读,包括这本带去的《红与黑》。那时我正在自学创作,读第一遍时我为它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读第二遍时就关注其中人物的演变过程,读到第三四遍时这些东西已经无法吸引我的注意力了,一遍一遍地读,读多了,我是从这本书中才发现写长篇小说是不难的。我将在第三方面结合这一点,谈谈它对长篇小说的结构所作出的贡献。


我先谈《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因为说起来已是40年以前的事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由于新华书店不能满足我的阅读要求,记得我的青少年时代最多的书籍类别是《烈火金刚》、《敌后武工队》、《战斗的青春》、《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林海雪原》,此间还有“三红一创”(即《红岩》、《红日》、《红旗谱》以及《创业史》——这四本书在文学的价值上也更好一层)。


我清楚地记得在1964年冬末,在一家旧书店门口张贴着一大张公告纸,公布着“下列图书,我们不但不收购,我们也不出售”,类似“禁书”的意思。因为旧书店只有两种业务。一种业务是他们把别人不需要的旧书买进来,橱窗里写着“让一本书发挥几本书的作用”,你家里放不下的、不需要的书,我就买进来。还有一个作用是,有的会修补,有的丝毫不修补就放在书架上卖给需要的读者。那么他的这个书目表明着“既不收又不出卖”,我的理解就有“禁”意,便很注意他开出的书目。其中有我国的《金瓶梅》,而那时我是一个初中二三年级的学生,只是孩子,并不懂什么。


在外国作品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禁了两本书,其一就是《基督山恩仇记》。上面贴着一张“被禁”的红纸,旁边也有一张写明原因的红纸,“宣扬复仇和金钱至上”。就此知道这本书的内容是不好的。另一本就是《红与黑》,名字有别于我国的书名,较怪异。被禁的理由是“宣扬极端的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出人头地的思想,还有色情”。作为一个比较喜欢读书的青年,在当时我已看过《基督山恩仇记》,就知道它确实讲了大量的复仇观念和经历。我读的版本是四十年代的,已经泛黄的版本,好象是当时复旦大学的蒋学模教授参与策划并翻译的,纸面发脆,印数不大(几千册),就是每翻一页都得很小心的。惟独没有读过《红与黑》,也找不到它来读,不要说被禁止,就是没有写出禁止公告前,我也没有找到过。以后我到任何旧书店或同学家里就十分注意:“有没有《红与黑》”。到处都没有!


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很怪的啦!1964年为什么不能读宣扬复仇的书?宣扬色情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出人头地思想的书为何也不能读啊?因为那时起我们已经公开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那个时候,我们的革命形势也一天比一天更好了。确实使社会上越来越干净,连过春节也要是革命化的,当时社会上就流行一句话:“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即你的一件新衣服可以穿三年,之后还能穿三年,破了以后缝缝补补还可以穿三年)。所有这些社会习俗是怎么来得呢?是当初强调革命,极左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是一步步形成的。世界上的事情说“怪”就是怪在这里,我读到《红与黑》恰恰是在文革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一起来、红卫兵一起来后就把大中学校的图书馆都砸开了,有的就把外文书、封资修的书拿到南京路上焚烧掉,但实际上真正被烧尽的也是不多的。


大量的书反而通过图书馆流传到社会上,我举两个例子。流传到社会上是有两种渠道。一种渠道是:过去的图书馆里是不出借的,你想旧书店里都不准收购和出卖的书,图书馆里就是有也不会借给你。不出借的书,比如《哈姆雷特》的旧版本,他们就舍不得出借。还有一种渠道是文化大革命初期很厉害的“破四旧”,只要在你家搜出几本属于“破四旧”的书,就要对你进行批斗、扣帽子,或者至少思想上批判你,“你整天读那些封、资、修的书啊”等等。这些人家都怕了,之后统统就往废品回收站送,胆子小一点的就直接扔进垃圾筒。反而通过废品回收站的渠道保存下了许多书籍的早期版本。但事实上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书的,于是就在那个渠道得到好多书。


那时我还没有造反,也不当保皇派,只当逍遥派。当了逍遥派就没有事做,于是整天看小说,看累了就到南京路去看大字报。看书就要有新鲜的量,当时弄堂里象我一样的逍遥派还蛮多的,大家便经常换书看。一个大学生给我找来了一本《红与黑》,“你想看这书吗?我弄到一本,你看吧!”他给我的那本是没有封面和封底的,我就回问他:“不要蒙我!你的是不是假的?怎么连封面也没有的?”因为他要拿这本《红与黑》来换我家的那本《贵族之家》看。那么等到我看完之余,始终有些遗憾!由于它被撕掉的不只是封底一页,连最后没有题目的五页也被撕掉了,读后总有些遗憾。以至于我第一次读过《红与黑》后始终不知道于连是怎么死的,成为我对阅读的一种遗憾!


在整个文化大革命当中,与我年龄相仿的、或是略大、或是略长的在座读者听众,都会有记忆,实际上这也成了一种社会现象——大家在乘凉时或是插队落户的青年人聚在一起时,都以讲故事来消磨时光。什么《梅花党》、《一支绣花鞋》啊,还有人专门讲《红与黑》、《基督山恩仇记》的故事,把小说中的主要情节当作故事来讲。这种形式实际在无形中也传播了这些名著。虽然我看得没头没尾的,但对《红与黑》的结局也略知一二。当我上山下乡的时候,有一个亲戚不知从什么渠道也找到了一本《红与黑》,是基本完整的。他还送了两本书给我,一本书叫做《新知识词典》,他说:“你插队落户去要是碰到什么问题,这《新知识词典》蛮厚的,七七八八的知识都有,你可以看一看!还有呢?你喜欢读书,平时老说遗憾,没有把《红与黑》看完整,我就给你找了一本,你带下去!”这是很机密的,因为正是文化大革命的1969年,正因有了这本书,也促成我在下乡后没事时就找出来看,很多同学、很多一起与我一同插队落户在一处的知青也是通过我的手借到《红与黑》来看的。老实说,不是很要好的朋友,我还不敢借给他,怕被借去后就不还给我,也怕他会说我宣传封资修的思想。我只借给较要好的,并且规定他:“你几天以后要还我的哟!”


我为什么要把“《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定位为第一个大话题呢?因为这些事,年轻的作家已经不知道了,我估计很多法国人也不见得知道,但是只有中国人去提及并记忆犹新。这种读书的社会现象还是很耐人寻味的,与我们这个时代的变迁都紧扣联系着的。六十年代的冬天,四十年前的冬天,在旧书店的公告纸上看见的“这类书,我们不收也不买”,因为它们都宣扬了极端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出人头地的思想。


你仔细分析这本书,就会发现它之所以如此出名,除它写了当初的法国社会——“红”代表军队,“黑”代表教会,这样两股势力的争斗以外,除写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马特尔的爱情之外,它实际上是通过这样一个爱情故事讲了一位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法国青年,或者说是皇政复辟时期(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斗得很厉害的,再加上教会,相斗厉害的特殊历史时期),一个青年人往上爬的心态和历史。


“往上爬”,实际上始终是西方很多小说的一个主题。譬如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得那本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就是说马丁·伊登怎么从一个穷小子变成了一个名人,成为一部杰作。又比如我们更加熟悉的,有一本是法国作家莫伯桑的《漂亮朋友》,描述的也是一个长了一幅漂亮外表的年轻人是如何往上爬的过程。在英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书中,有本长篇小说的书名干脆就叫《往上爬》。《往上爬》也写得是一个穷小子怎么从外省市混进伦敦、怎么样跟各种人士厮混,最后一步步爬上去,混出人样来的故事。说得更早一些,与司汤达同一时期更大名鼎鼎的作家巴尔扎克,他共有97种著作,也写出了许多很有名的长篇小说。特别是他的著作《高老头》里有一个很主要的人物——外省来的青年拉斯蒂涅,是外甥,形象较好,还有一点外省人的良心,走进巴黎来闯荡生活,之后也写了自己闯荡巴黎的过程。在长篇小说的结尾,高老头死后,拉斯蒂涅似乎经历了一场思想和感情的洗礼。小说最后一句写道:他站在高处,两臂交叉,面对着巴黎城说:“让我们来较量一番吧!我总有一天要征服你!”(大致意思如此)然后他心中沉思着:“我总有一天要征服你!”


我岔开几句,就是为举个例子,想要说明:一个年轻人,或者说是从一般的甚至是贫困家庭出身的人,象于连这个人物,用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他家也属于一个小业主或私营企业者的出身,比较一般家庭出身的人怎么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学习、对教会文书的倒背如流、与女人的关系、同社会的较量,一步步往上爬的那种欲望。奇怪的是,司汤达不同于其他的大作家,如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印度的泰戈尔、我国的鲁迅等大作家在世时就很出名,他在世时是很落魄的。尽管他曾通过亲戚的关系当过外交官,尽管他也出过几本长篇小说和其它书种,他生前基本上在法国文坛是没有声誉的。那时他出的第二本较好的长篇小说,也是我们翻译过来的,名叫《帕尔玛修道院》。出版时,有人把他的书和他的简单介绍交给了巴尔扎克,巴尔扎克看后觉得他写得很不错,就写了一篇50多页的长篇评论文章来介绍这部长篇小说。


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巴尔扎克是当时公认的大作家,法国皇帝请客也会邀请他去作陪的,尽管他穷得很!每次皇帝发来请贴,他都要到外面租来晚礼服,穿上后才参加皇帝的宴会。但是从皇帝要给他发请贴来说,无论在当时,还是日后马克思对他的评价等等,他的确是一个公认的大作家。他用50多页的文字来介绍司汤达的长篇小说《帕尔玛修道院》,但是有名人介绍,也没有使司汤达有多少声誉,然而司汤达在极为感动之余也给他回了封信,司汤达在信中提到:“一百年以后谁还会说起维莱尔先生、马尔迪亚先生,即使巴莱朗先生也无能为力!除非他留下一部‘见闻录’,而且还要真好才成!”正是在这样的一封信中,他还指名道姓地说:“现在的巴黎市长------(他提到的全是当时法国外交部名人、巴黎的名人)一百年后,谁也不会提起他们。但是他们会记得我,因为我写了《红与黑》和《帕尔玛修道院》!”尽管他给巴尔扎克写的是一封感激的信,但他在信中还是表现出了对自己文学才能的自信心和自负。


除了巴尔扎克以外,当初法国还有一位非常出名的一流评论家,在巴黎也有他的塑像,这人就是圣勃夫。我国也曾翻译过他的相关作品集。但在当时,他与巴尔扎克是死对头,他经常在巴尔扎克发表了新作之后即作出批评,使巴尔扎克顿感生气地说:“最坏的酒也能做最好的醋!” 这句话在当时是非常有名的,巴尔扎克就是用这句话来讽刺圣勃夫的,意思就是:“你尽管对我的作品《高老头》等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但是你写不出来。我是最坏的作家,但也能当你最好的评论家!”因为不便如此说明,于是就说了句暗话。他俩之间的恶劣关系在19世纪的法国文坛上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许多名作家在回忆录中都提到他俩相互不理睬的某些细节。正是这位圣勃夫也曾评论过司汤达。


当时的司汤达,没有什么名声,但同时代的人中还是有人器重他的,并看中他的才华,认为他的小说确实是佳作。刚才我列举的巴尔扎克和圣勃夫的例子,一个是一流的大作家,另一个是一流的评论家,两个人是死对头,但在读过司汤达的作品之后都给予了一定的客观评价。尽管如此,然而司汤达的一辈子还是不得志的。


在讲座的第二大段落中,我想讲一讲,司汤达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这与我们如何更深入地阅读这本书蛮有关系的。他出生于1783年,出生的家庭是较好的。母亲是位首席译官,但在他7岁以后母亲就去世了,之后他总感到压抑。因为父亲是有钱人,在母亲去世后又续娶了一个继因,于是他就觉得继母与父亲对自己不好。实际上用另外一位英国的作家毛姆的话而言,“他只不过是作为一种小孩子的敏感,但是他的这种感觉影响了他的一辈子。”正如我们中国人历来觉得“后妈不好”的观念一样。为什么说是影响了他的一生呢?直到他53岁时,还是耿耿于怀地写文章来抨击父亲和继母。同样的是,由于父亲和继母是保皇党,他就坚持不加入保皇党,要一辈子当造反派一类的社会人。这种情势,并不影响他用父亲的钱,他还是照样花父亲的钱,因为他是孩子,要长大,但是他长大以后也没有自食其力的概念,就是成人后到巴黎去发展,他也要用父亲的钱。而且父亲还向他介绍了自己的亲戚——他的两个任职于巴黎国防部的表兄,于是他就求到这两位表兄。


为何我要讲得这么细呢?这对我们了解和熟悉他的性格,是很重要的。

他起先求到的一个表兄是达卢,还有一个被称为“达卢夫人”的嫂子。他们见表弟求上门之后,就为其谋了分差事——国防部的小秘书职位。可是他并不满足。以后他每次想换工作的时候,也是依靠这两位在国防部挺有势力的表兄,包括他后期到一处小地方当外交官。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也想当一个名作家,想成为一个有名望的人物。


那个时代,拿破仑对法国的影响很大。拿破仑虽是穷苦出生,可是通过自身的终生奋斗,最终成了法国的一代皇帝。因此他对法国的普通贫民子弟的影响相当大。但是所有的聪明人也已看到,拿破仑的道路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是在征战中打出来的。战火中,决大多数人是要战死的。所以还有一些人不愿意走从军这条路。《红与黑》写的于连就是这种人。于连不仅仅放弃了这条路,而且他希望通过教会的势力能使自己扶摇直上。


尽管当时的文人被大众瞧不起,但是有名的文人还是颇有地位的。正如先前提到的,巴尔扎克虽然穷了一辈子,但是法国皇帝宴请,还是要请他和雨果两人同来参加,说明名文人的社会地位也是高的受人尊敬的。如此,他也四处投稿,就是想成为一个名文人。可是名文人也不太好做。


司汤达在早期写过一本《论爱情》的书,不是小说,在1829年他提笔写《红与黑》,半途写不下去时,他想停笔不写了,觉得自己应该先写一本《论爱情》才行。巴尔扎克在评论他的时候也点到这本书几乎卖不出去,出售的数量甚微。不过巴尔扎克是一个蛮公正的人,他说:“我也看了他的《论爱情》。但他的《论爱情》中有的也写得蛮有道理的!”司汤达在谈论自我创作的信文中也曾说过:“我写作是完全凭兴致的。兴致好的时候,我在每天起来吃饱之后就动笔,基本上把这章写到接下去最能往下动笔的段落就搁笔了。一天之内余下的大部分时间,我出去喝咖啡,然后散步,接着与别人谈恋爱。”他是经常与人谈爱情的。法国是一个浪漫的国度,尤其是那个年代,“情人多”是一件趣事,在那种社会里就是件“荣光事”。因此他会在信中给朋友写道:“我写完了,就很想消遣一下。喝喝咖啡啊!骑着马出去啊!散散步啊!最好找到一个漂亮的女人谈谈恋爱啊!”他所有的《论爱情》中的论点,就是他在这种谈恋爱过程中的生活体会。但事实上,他谈的恋爱是绝大多数不成功的。即使他有过情人,但双方相处一段时间后,情人也厌烦他了就不要他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得实事求是地说。


现在我们所看的《红与黑》、《帕尔玛修道院》或者其它书的版本上,可能都会有司汤达的画像,其实画像都是把人画得更俊美些的。实际上,司汤达本人的形象不好。毛姆就曾指出:“造物主给他的形象上的装备是很差的!”毛姆也是英国一个极为有名的作家,晚年时他定居在巴黎,他说司汤达是一个身材略矮、其貌不扬、胖乎乎的年轻人。我不知道现在的姑娘是不是会爱上胖乎乎的年轻小伙?但是那时的法国人肯定不喜欢胖乎乎类型的。 “由于他是胖乎乎的身材,所以身板特大,短腿;大脑袋,满头黑发”。黑发在我们中国是很普遍的,而法国人认为黑发不漂亮。“嘴唇薄,鼻子很粗大又突出,但他一双褐色的眼睛充满了热情,经常瞪大双眼地一直盯住别人;手脚却是纤细的,皮肤像女人那样的娇嫩。”这是另外一位作家对司汤达的外貌描述。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三维动画,也没有电视、摄像机,确实的形象无法被拍摄下来,以至于后人只能根据他的照片以及同时代作家的描绘来了解他的外貌,这个形象肯定不是美男子。


后来毛姆在解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毛姆已经是生活在20世纪的大作家了。他解读过世界十大名著,其中也解读到《红与黑》,他对司汤达的性格和为人的评价是不高的。尽管现在的人对毛姆的评价也不高,因为他是同性恋。同性恋,至少在我们东方的国家对他就不会有高评价。从个人的性格来说,毛牧除了同性恋以外,就没有像司汤达那样可以被人们闲聊的话题。毛姆,司汤达经常把自身没有的性情强加于作品主人公的身上。司汤达虽是其貌不扬,但是他笔下的人物“于连”却是俊俏异常。现在市面上发行的美国拍的或是法国拍的电影版或电视连续剧《红与黑》中的男主角扮演者都是选用极有声望的演员,敢于起用俊朗的男演员的原因正是司汤达把“于连”刻画得十分俊美。不止一位作家解读过《红与黑》,我先前提到的巴尔扎克,他虽然没有读过《红与黑》,但他评价过司汤达的《帕尔玛修道院》。而《帕尔玛修道院》里的男主角也是给巴尔扎克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反言之,司汤达自己并不漂亮,但他把自己愿意拥有的俊俏全给予了作品的主人翁。这番言语的意思与毛姆的描述十分接近。


今天上午,我为了说明这点,又把《红与黑》翻到于连出场的那一段,你看他描写于连的外貌与作者本身的形象一对比,毛姆的观点就更明显了。“德瑞那夫人眼中的于连,宣明净秀的面色,大而黑的眼睛,尤其是他那漂亮的头发”。中间还有一句“女主人翁卞维卡·索尼玛说:‘尤其是他那漂亮的头发,今天特别剪贴得比往常更可爱一些!’”因为他刚才路过公共用水池的时候,故意弄了点水擦在头发上,亮晶晶的。这样的形象当然是极为俊俏的。书中在这之前她第一眼看见他时,还说过他的下巴娇嫩、十八(十九)岁、脸色白皙等,大家看过这本书的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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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可以举个细节来说说作家和作品之间的关系,就要提到他的表嫂达卢夫人。他的表兄为他介绍工作,有时候他没有住处,表兄还帮他安顿,让他住下。他的表嫂十分漂亮,他就很想诱惑表嫂。他运用的所有诱惑的思想,就是书中于连诱惑德瑞那夫人的思想。于连在心底深处开始萌动出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有了征服她的愿望,征服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刻画得淋漓尽致。别人在写他的传记时,说他想诱惑自己的表嫂也是如此。唯一不同的是,在小说中的主人翁把这么一位美好的夫人诱惑到手了,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他的表嫂根本不理他。她不仅让他吃了闭门羹,而且以后对他极为冷淡。也许正是在现实生活中他得不到,才使他在小说中写得愈加细致,想使于连得到这份情欲。为何?我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说明这个情况!在小说的某一章节中很详细地描写了于连想去握德瑞那夫人的手,实际上这个情况正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对达卢夫人做过的事情。但是现实中没有成功,表嫂用贵夫人般的态度冷冰冰地对待了他。所以对他的那种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刺激。以至于他在小说中也能写得这样非常的动人,当然小说根据人物的走向,写成了于连征服了德瑞那夫人,也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小说的结局,于连记恨德瑞那夫人打伤了自己,即使她把他打伤后,他要上断头台了,但德瑞那夫人还是爱着他。


这都是司汤达想有的愿望,但是不要小看作家的这种愿望。因为当他的这种愿望与时代的心理、时代的青年心理、时代中往上爬的青年心理合拍的时候,那么它就不是个人感情的问题,也不是个人情感上的不纯粹的心理,而是活灵活现地体现出了一代想往上爬的年轻人的真实心理。这种真实的心理表现出他的欲望,表现出他的虚荣心,同时还表现出他卑鄙的一面。一旦普通读者看过这类书后,就会觉得他写得极为真实。即使现在的时代已非那个久远的年代,现在的法国也不是19世纪初叶(1836年时代)的法国,现在的中国甚至世界的一切都有了改变。但至今我们的文学还是在力求表现这种愿望,目前就有不少青年作家写一些到城市里打工的年轻人的命运,也写过外省人到大城市寻求发展的欲望,甚至去国外留学后再归国谋寻发展的欲求心理,作品中或多或少地表现了这些年轻人的下意识心态。正是这种心态当中有他想一步步往上爬的欲望,有他想赚更多钱的欲望,有他想征服某一个领域的欲望,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他卑鄙的一面。他觉得这种是真实的心态。恐怕《红与黑》能够流传至今,能够成为一部名著,能够代代相阅,与这个原由是不无关系的。


司汤达实际的命运较凄凉,几度恋情之后,亲戚也厌倦他,朋友也没几个,钱也没多少,后来外交部把他派遣到一个很小的岛国去当临时领事官。然后他打报告说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好,还有中风的症状,想回到巴黎。可是没被批准。但他也不理睬,悄悄地借病症请假回到巴黎,并辞职过起混沌的生活。他的中风症状也不是假的,有一天,他走在街上时就中风而死。在生前时,确实象他自己所说的一样:没有很多的钱,没有成为大作家,没有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在生后,却又如他生前所预见的一样——他对巴尔扎克说过的话,其实也对朋友们说过:“我预计到1930年,世界上的人们会谈起我!”实际上到了1880年的时代,世人已经意识到他的价值。司汤达作为一个文学家,他给我们留下的《红与黑》和《帕尔玛修道院》等一些长篇小说,让我们认识到当时的法国社会认识到他所塑造出形象的价值,更主要的是文学的价值。对于《红与黑》,尽管现在很多人说他的作品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但是我还要指出他的批判现实主义里具备十分浪漫的成分。我只要举个例子就可说明。


前部分以比较现实的手法描写维尼亚小城、描写巴黎、描写男女之间感情的时候很细致,我就不提了!当于连住到监狱里时,司汤达从来没有描绘过监房的环境。今天已经是21世纪,我想监房里一定是不干净的。他从来不描写法国内地省城的监房里关押于连的情形,而我作为一名作家,我就要想象法国人虽嘴上说要干净,但是监房里没有抽水马桶,那就也会有臭虫、蟑螂,大小便又怎样处理呢?他丝毫都不描写细致的环节。在于连要上断头台时,司汤达就描写德瑞那夫人和旧情人来看于连,向于连表示她们是如何地深爱着他。我读到这些章节的时候,就有疑虑司汤达如何来表现。这都是司汤达自己的一相情愿!到监狱去探监,尽管这两位夫人都有身份和开后门的办法,但是探监的时候总有狱卒要监看着,总有其他来探监的人要盯视着的,司汤达丝毫不写这些细节,完全任由自己的兴致描述她们是如何直白露骨地向于连表白爱意。所以我说他虽然被定位为“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但是他在很多的描绘中,一旦由着自己兴致来的时候都极具浪漫性。浪漫到随心所欲的程度。其实他没有坐过监狱,我也没有。但是我去参观过很多现代的监狱,我都知道许多的内地监狱是不太干净的。有时候睡觉就是铺层稻草,在稻草上铺个箬子,箬子里肯定没有臭虫也有小虫子,吃也吃得不好,没有情绪能使你浪漫起来。他在作品中只运用了一个词来说明监狱的日子难过——很潮湿,潮湿得使他睡不着觉。其实潮湿给人的感觉,让当代作家来描写,是很难表明的,不相信的话,让你到司汤达所处的潮湿监房中去试一晚。我也不是特意地挑剔他,只是想指出这点来说明他在作品中潜存的浪漫成分。越浪漫,就是他任由自己的兴致来描绘,他愿意笔下的人物应该如此,即使明天要上断头台,还有两个人(一个是要当近似国务院总理秘书的女儿,另一个是如此高贵的德瑞那夫人)还在爱着他。但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说明他的浪漫笔法,在最后一章里,他不愿意描写断头的残忍过程,他觉得这么美好的人物不能写这一过程来加以形象的破坏。他就写了玛特尔小姐在第二天去看他了,看到时,身为男人的福格的都不愿意去注视,她就是要注视着他。之后她把他的头颅摆在尸身上面,还要亲吻他。不但如此,当她坐着马车送他到墓地时,还把他的头颅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我就不明白,一个人的头颅被砍下来后,有血和脑浆等,如果是现实主义作家必定会考虑到这个问题,为了爱情一切都不顾是可以的,但是作为作家应该写到这一笔。可丝毫都没有描绘过。好像这个头颅是雕出来的一样,放在手里很舒服地带到墓地上。这一小小的情节也能说明司汤达作为一名作家,他毕竟生活在法兰西浪漫主义的上升时期,他的小说中也有批判现实主义的一面。


我举的例子只不过是一部分很小的细节,只要你翻开他的《红与黑》,他的浪漫是随处可见的。他要浪漫的时候就浪漫了,我只是要指出别人对他的评介,除了批判现实主义的一方面,斯汤达尔还有浪漫的一面。而现在我们所谈论的作家斯汤达尔似乎都是批判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还不仅仅如此。其实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他根本不会想到自己是什么主义的。“我是革命现实主义的,你是革命浪漫主义的,你一天到晚地浪漫,我一天到晚地现实”。事实不是如此的,作家在创作时往往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以及个人想要表达的意愿来写作的。所以,司汤达的这部小说,总体形象当中有批判现实主义一面的同时,还有极富浪漫的许多情怀。


我要说明一点,我们在评介《红与黑》的时候,总考虑到这本书的大名气,往往就认为作家也一定很伟大的。一个作家在文学上获得了成就是伟大的,作为作家能够在历史上、在全世界的范围内留传下一两本书,确实是伟大了!但是不等于他在一切方面都很伟大。他的身上也有自己不良的品质,甚至是卑鄙的想法,也有世俗的观念——有往上爬的思想,或通过教会、或通过军队、或通过文坛来征服这个世界的一些想法。


我为何要说这一点呢?譬如说起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奈保尔,他是特立尼达的作家,是印度人的后裔的他,在特立尼达长期居住,因为长篇小说《比斯瓦斯先生的房子》以及其它的创作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他获奖之后(也像我们国内发生了某人为国家获得了某项大奖时,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会接踵而来地进行采访一样),纽约的电视台就来采访他了。美国人的电视采访比较随意,什么都敢问,“你一个人生活,你写妓女是如此得活灵活现,你的这种感受是哪里来的?”他就在电视上大言不惭地说,“我每个星期要跑一趟纽约的XX妓院!”他一说之后,因为他刚刚获奖,竟然让这样一位经常去妓院的作家评上了诺贝尔文学奖。于是舆论大哗,人们议论纷纷,起先,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会不表态,随后由于舆论太大,引发了报纸上的争议,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会只好回避性的回答:“我们评选的是他的文学作品,我们不是评选他的私生活(生活作风)。”这样一来,反而没有人再议论不休了。


我举出这个例子,想要说明的是:“我们的广大善良的读者也要更改一种观念,作家也是人,而且是一个很具体的人,必有他的七情六欲,也有自己的欲望和向往,也想生活得丰衣足食。你不要因为他写出一部打动人的作品,就觉得他好的不得了,把他捧到天上去了。这样反会坏事。因为这样一弄,就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犯愁和议论”。


我记得这种事件在我国也有。在我年轻时的1966年以前,全中国有两部著名书籍——金敬迈写的《欧阳海之歌》和罗广斌、杨益言合作的《红岩》。


金敬迈笔下的“欧阳海”是我们的英雄,他为了挽救列车,把战马推开,自己英勇牺牲了。这是我们党号召全国人民象学习雷锋一样去学习的榜样。由于这件事迹的发生,造就了一部长篇小说。当初在小说出版以后,我们的陈毅副总理和陶铸副总理都说这部书写的好。然后在《人民日报》,包括《文汇报》和《解放日报》,都用整版的篇幅选登了这部书的相关章节。一夜之间,金敬迈就被抬到天上了。这件事当然是很了不起的,因为那个年代的全国更是一统化,只要《人民日报》刊登的,全国的省报都要再发表,所有人都会看见。我记得《欧阳海之歌》出版那一年,我正上初三年级,读书的中学离南京路的第一书店相当近,每天去问这部书,都会得到“新书没到”的回复,后来就说“到也买光了”。那部书的印数是不得了的多。报纸上也刊登了很多关于金敬迈同志的介绍,一下子他就升到云天雾中去了,变成一个“英雄人物”。一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揭发他这个又那个的,结果把他关押了好几年。我们就不能理解,这么好的一个人,这么多报纸、电台宣传过的好人怎么会变成囚犯了?完全不能划等号。当然后来平反了,他便在广东作家协会工作,别人都感到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广东作家都称呼他为“老迈”,他也和气地对待大家。恢复他一个正常人的身份,别人反而觉得他一切都正常了。


《红岩》也是这样,其周折可能比《欧阳海之歌》还要多。根据《红岩》改编的电影《烈火中永生》,还有歌曲、歌剧,“红岩上红梅开------”唱得举国上下老少皆知。影响就更大了,中国青年出版社的某位老总编告诉我:“这是我们出版的文学书中印数最大的,前前后后达到好几百万册。”所有的人都要看《红岩》,看革命烈士在重庆白公馆、渣滓洞、中美合作所里是怎么受罪的,国民党特务是怎么迫害他们的,他们又是如何英勇不屈地与敌人展开殊死斗争,产生了很多象许云峰(合并出来的英雄人物)、江姐、小萝卜头这样生活当中的英雄人物。但到文化大革命中,这两个作家也受整了,也被关押了,又是“反动”帽子,又是很多不好,导致罗广斌跳楼自杀,杨益言至今还活着。于是杨益言恢复到正常生活里,也要重新做起。我们现在也要用一颗平常心来看待《红岩》,评介它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中国文学界、读书界起到教育人民的巨大作用。可是不等于出了轰动一时的作品,作者就能升腾入云,形象一时之间异常得光辉灿烂。我也接触过杨益言,不止一次,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头,近年来连走路也走不动了要坐轮椅,也是需要人照顾的。所以,千千万万的善良读者也要用一颗平常心来看待名著和写名著的作家。


在第三大段的讲座部分中,我想谈一下《红与黑》对长篇小说的结构作出的贡献。因为这部书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在年轻时代很崇拜这个作家。也正由于这样,凡是中外的有关司汤达的报道和传记,不管有没有翻译过来的,能够看懂的,我都找来一阅为快。阅读之后,我才真正明白他原来确是一个杰出、伟大的作家,同时他也是一个普通人,有缺点,也受到时代的局限。


就象我在三个月前去印度一样,印度大作家泰戈尔也是我自小喜欢的,《飞鸟集》、《游思集》、《无悔的青春》等一小本一小本的散文诗集被我买了很多,至今还保留着。但是当我到了他的故居,听了当地导游对他的客观介绍,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具体化了。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普通人,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在感情上(包括爱情)他也有受挫的时候,存在着遭遇失败的局限性。


为何说《红与黑》对长篇小说的结构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呢?


在插队落户的时候,贵州是“天无三日晴”的一个省份,一下雨就有“不出工”的好处,生产队上宣布不出工,那么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休息。其他知青打扑克、争上游,或者到赶场的地方去买个鸡来改善生活等。我就在读书,翻来覆去地读遍了那一小箱子带下乡的书,其中有一本就是亲戚送我的《红与黑》,一直翻看到读了这一页就能知道下一页的通晓性质。至此就没有太强烈的情绪看这部作品了,正是这时我浏览着它的目录,突然之间我觉得长篇小说也是蛮好写的。你看:


第一章写小城,稍微描写了一番维立叶尔小城。


第二章就写小城里的市长生活,50岁的市长取了一位30来岁的漂亮夫人,生了三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9岁,还有更小的一个。在一家人散步的时候,小孩子们就开始调皮地攀爬危险高地,市长就说:“这样下去不行,我们是有教养的家庭,应该找一个家庭教师。”夫人还不愿意,“孩子嘛,就应该让他们快快活活的,我们家又没有生活困难,住一个大花园,你的收入又很好,为什么要请个家庭教师来管我这群象小天使一样可爱的孩子?”市长就坚决要找个好的家庭教师。夫人在脑海中就想象出一个教师的模样:是城里的穷人,蓬头垢面,衣服又破又脏,还动不动就要打她的孩子。


第三章写的是穷人的利益。


第四章写到市长找上索黑尔家庭,父亲是类似磨房主那样的一个木匠,就象包工头这类的人物,根本瞧不起死读书的儿子,冲着他就叫嚷:“现在市长要叫你去做家庭教师!于连!于连------”连叫了几声,可是读书入迷的于连并没有听见,父亲跑上去就给他一拳,他的脸上流了血,汗也溢出来了,书也掉进了河里。确实象市长夫人想象中的家庭一样。但是她并不知道年轻人本身的相貌非常俊俏。为何把他写得这么俊俏?我在前面已经分析过,司汤达把自己没有的美丽都放在了于连的身上。


第五章一开始就写了父子俩据此进行了谈判。父亲以那类似惟利是图的包工头的感觉,第一句就问:“你在什么地方看见了德瑞那夫人?”只要仔细读这部书,就会读出一点味道,年轻的儿子回答:“我没有碰见过她。只是我在教堂里做礼拜时,远远地看见过她。”父亲还不信:“那么人家怎么会叫你去当家庭教师的?”


正是我这样读下来的时候,发现长篇小说不太难写。当时我正在插队落户,你想他写小城,我生活在山寨,那我第一章就写山寨;他第二章写市长,那我就写个村长,当时插队落户的地方确实有个村长,我这样一想就觉得十分形象;另外我已经插队好几年了,肯定对周围的环境了解深入了,不会写得比他差,绝对能把砂锅寨写得很美,因为贵州山乡虽穷但风光极美;那个村长的名字与我差不多,也姓叶,与我的原名相近,我们之间也蛮有感情的,他的个性也是很鲜明的;然后写穷人的利益,我要讲什么故事,就慢慢地往下写,不是很容易写的吗?!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春耕》,就是这样布局的:第一章“村寨”,第二章“村长”,第三章“老百姓的利益”(穷人的利益不就是老百姓的利益吗?)。当然这本书完全是从模仿出发的,正由于这样的进入后,我发现,尽管他说每天的写作兴致来后就写一章,他的书是挺有特点的,每章篇幅都不长,这部书是75章,中国作家要写的话也就三四十章就完事了,因为他写完了就要出去享受,他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每一章,他总写到自己最想写的地方就搁笔了,由于最想写下去的地方是次日最容易续笔之处,于是就能写顺。


因为并没有人对我讲长篇小说的创作方法,而我又是如何创作出这一系列作品的呢?关于创作的书籍和文学讲座,现在是多得不得了,我在插队落户的年头,不要说山乡里找不到,全国的新华书店里也找不到这样的书。我只能琢磨别人的长篇小说是怎样写的,我也跟着琢磨自己该怎么写。司汤达的舞台是很大的,总是把人物要活动的舞台搭建在一个地方,始终保持着结构的一致性。大概由于他在巴黎的不得志,所以他的书中几乎没有描绘巴黎的篇幅存在,我也去过巴黎,觉得很美,也去过巴尔扎克的故居。那种街道是非常有特点的。巴尔扎克用三十页的篇幅在《高老头》中细致地描绘出巴黎的个人公寓面貌,但是司汤达仅以三言两语就带过了。司汤达的文风就是比较简练,就是把自己最想说的话说出来就足够了,从不讲究辞藻的华丽。正如他用极为自负的语气给巴尔扎克写了封信,提到:“100年以后,别人会记得我,而现在这些活跃的政客和流行的作家一个也不能为那时的人称道。”现在不仅是100年后,而是170年之后,是给他说准了,他的预见成事实了。我说过那时的法国正兴起浪漫思潮的创作方式,非常讲究华丽的辞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决斗也十分有诗意,而司汤达从现实出发,丝毫瞧不起这种文风,他就觉得不应该这样跟风。


他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的人物走到一条街上,他眼中看见了什么,我能用三言两语就写出来,读者也就看到了那些。”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讲究辞藻,所有的人都在讲究华丽,读者一看见他这种简洁直白的描绘,就觉得很新鲜。他还预见到这样的文风是不能长久的。换言之,你这种文风不能长久,那我的这种文风能够成长久了,并能赢得读者的喜欢。更主要的在于他所选择的主要人物,他选择的故事。尽管他运用了比较简洁的文字来加以叙述,但是他并不是象自己所说的兴致所至时一口气写下来的,在谋篇布局上是很有考虑的。


    于连真正出场是在第五或第六章,他夹着本书,还眼泪汪汪地不想去市长家,内心觉得去当家庭教师就是去当别人的奴仆,很没出息的,与他的理想很不相象。他的理想是将来要做大主教。所以他很伤心地落了泪,站在市长家的铁门前。以至于市长夫人第一眼看见他时,他的腮帮子上还挂着泪,也引发了夫人的怜悯心。但是,你如果作为一个长篇小说的构思来说,你的主人翁到第五或第六章出现,也是不科学的。现在我当主编,也经常看送上来的稿子,别人说能发的一般就发掉了,我说不能发的时候,就总有个人之见。文学创作还是有着一定规律的。不过你仔细读的话,就会在第一章斯汤达写小城时,已经提到了于连的家庭。他提到市长要买块地,问老索立尔。他就以市长的目光远远地看到离他家不远的老索立尔家里有几个儿子,实际上他已经留下了伏笔,并不象他说的那样纯粹是“兴致所至”。



今天,说我解读《红与黑》也好,或说我看《红与黑》也罢,拉拉杂杂的演讲到此为止。按照这里的规矩,下面可由听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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