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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朋友纪实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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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二】

 俺在生活中发现了一个不是定律的“定律”,朋友中凡是豪爽之人,大部分爱喝酒,尤其爱喝高度数的白酒,而且不光是东北人这样,西北人也这样,到了南方一看,人家那里照样白酒伺候;山里人为了挡风驱寒喝点烧酒没问题,正常!可是平原地区的人也喝,要不就是碰上喜庆事,要不就是喝酒消愁、解闷;男的喝,那是老爷们应当有的生活品味,那要是碰上女的也喝,而且是大酒杯跟老爷们干,那就是公关小姐了,那就不好对付了。

 俺朋友在上山下乡时就爱喝白酒,不上六十度不喝,不喝个通宵心里不痛快,而且喜欢有人能陪他喝,不管男的女的,如果你的酒量大过他,高兴!如果你还能在酒桌上划个拳,行个酒令什么的,他会叫你“爷爷”。
    朋友除了喝,还喜欢收藏酒瓶,看见家里酒柜里没有的,准是死磨硬泡非要人家给他,要不他能像不愿上托儿所的小孩子那样,坐在地上耍赖,有时碰上不认识的主,他为了自己的真爱,还低三下四地与人家称兄道弟地磕头求情,让人家白给他,只要他能拿到那个他喜欢的空酒瓶子也行,你让他就地学猪叫也成(喝醉时),那时有谁不喜欢俺朋友这样的豪爽之人呢?没有不给他的,有时人家刚开瓶,还没开席呐,朋友只要一出现,人家赶紧把酒倒在杯子里,把空瓶给他,让他走人;朋友拿着各种各样的空酒瓶,就如同拿到宝贝一样,先到各处去显佩一下,让大家知道他又有进货了;朋友收藏空酒瓶应当是一绝,标签破的、瓶盖不能有残的、瓷瓶必须是景德镇的,否则就不要,每次走到大街上,看到商店里来了新酒,他让人家拿出来看看,新款式,再看标签、瓶底和瓶盖上的标识,确认不是冒牌货,就摸兜里的钱,够就买一瓶,不够就等着,看谁买,只要认识,就跟人家说好,喝完把瓶给他收藏,好像就因为他的这个嗜好,大家没有不跟他结缘的,都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谁要是出差,在外地碰上当地特产有酒的,没有不给朋友带两瓶的,就是到国外开会,也会为朋友打听一下当地是否出产名酒,如果到了法国肯定要给他捎上两瓶正宗的葡萄酒、香槟什么的,要是到了韩国、日本那些喝清酒的地方,也会给他扛一大瓶回来,你要是标签不是当地出的,朋友还跟你急,说你唬他,他只要瓶中酒不要瓶了,拿他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朋友喝酒比较自律,有事不喝!开车不喝!有孩子在跟前不喝!他吃过亏,而且是大亏!差点家破人亡,他过去总以为不抽烟,只喝点酒,男子汉嘛!不在乎!年轻时搞对象,人家姑娘在意的就是他的豪爽的老爷们个性,谁知他没有节制,喝酒喝的昏天黑地的,喝的能把酒店的板凳坐穿,家里的那点积蓄都让他给喝光了,不给他喝,他要骂娘,急了还要动手打人,媳妇为这几次要跟他分手,直到有一天,他把胃喝穿了孔,导致昏迷不醒时,他还在梦里说着酒香几个字,是他媳妇和同事们把他从死亡线上把他救了回来,他看到自己的刀口伤疤,非常痛悔地对天发誓,永远不与酒沾边了,他媳妇却悄悄地跟他说,医生让你喝!以后看你没了胃咋喝?总不能天天拿酒精洗肠子吧!是啊,媳妇的话让朋友在病床上想了十几天,把几十年的经历想了底透,大老爷们儿想明白了就敞开地嚎啕大哭了一场,大夫看到他那副与众不同的哭相笑着说,你比死了亲爹娘还悲痛啊!朋友破涕为笑说:让您见笑了!俺自此将与一辈子的嗜好分手,还不兴俺伤心一下啊?

  俺写了一句正反句的条幅送给朋友,他看了又是那样豪爽地对天大笑起来,朋友把条幅裱好挂在酒柜中央,嘴里还不停地用四川话说着“要得!要得!鬼儿子!”俺的条幅上写的是“酒喝能少不坏事”,反过来一念就是事坏不少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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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三】


     年轻人热爱运动,并把它作为自己操持一生中的事业,始终不渝地坚持下来的并不多,俺朋友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在学校读书时,就是一个体育运动的积极分子,特别喜欢群体性的运动项目,各种球类他不仅是参加者,而且经常是比赛的组织者,他的球技精湛,身体素质非常好,健康的体魄和优异的成绩,使得他在校期间就已经获得市级运动健将的光荣称号。

朋友人品非常好,因为天生热爱运动,在他身边总有一大帮年轻人跟着他,他喜欢别人称呼他“教练”,他特别关心新来的队友和女队员,在他看来,大家都是兄弟姐妹,自己在运动俱乐部里算个“兄长级”大哥了,照顾大家理所当然,训练时他却是非常严格,有时还会有点脾气,但他从不用脚踢人家的屁股,看到个别队员动作总是不得要领,他就利用业余时间带着人家一遍一遍的练,在他的精心调教和严格考核下,经他的手培训出来的球队都能在校际比赛中获得最好的成绩,并使一大批学子热爱上了体育事业,成为体育运动人才。朋友在学校时,是校队队长;在研究所里,自然而然就成了所队队长,据说当年所里人事部门去学校录取毕业生时,除了朋友的专业成绩外,特别看重的就是朋友的一技之长;后来,朋友也应聘到了一家外贸公司,那里无论是中国雇员,还是外国雇员都是喜欢各种运动的,但是无奈公司业务繁忙,加上老板是个女的,只喜欢文化艺术,不喜欢运动,把公司搞的死气沉沉的,当朋友任职的第一天,他带着一个篮球到的公司,惹得中外员工全看着他的“行头”,朋友在新员工的欢迎会上,介绍自己时开篇就说:运动决定了性格,性格决定了事业;当时很多员工全给他鼓掌,表示赞同,老板娘却闷闷不乐地跟他说,运动,我不反对,但你得把业务做好;朋友乐了,他看到了老板娘可爱的另一面。

 朋友在外贸业务上可谓是得心应手,一天干它十几个小时,一年在外出差十几个月,朋友依然是精力充沛,他无论到内地、还是到国外,那个随身带的“行头”与他形影不离,就好像一张名片一样,让人们一看就知道他的性格和爱好;也就是朋友的这份特殊的性格和爱好,使他不仅事业有成,而且朋友遍天下。朋友到了港口上,人家海关关员看到他的“行头”,就邀请他中午玩一把;朋友从国外回来,每次总要到当地体育器材商店买一个带有当地标志的篮球回来,要是赶上有国际比赛,他肯定要挤出时间去看几场,外国同业知道他的爱好,就设法搞到一个比赛用球,并请他的偶像球星签上大名,在他临回国时送给他一个惊喜,朋友说,他当时高兴的都要哭出来了。

 因为常年运动,朋友一身到处都是伤病,最严重的是一次韧带撕裂,在医院和家里躺了三个月,可把他闷坏了;记得有一次他打排球,居然把右手掌骨打成骨折,就是这样,他还是满不在乎,还是左手拉着行李箱,嘴上含着护照、机票,用带夹板的右手向送行的人们打着一个“V”字,笑呵呵地走出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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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朋友各样事,
持之以恒共性是,
也有坚决告别断,
只因特点已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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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四】


    在医院住院期间,俺认识了一位令俺终身难忘的朋友,他是农林系统的进藏干部,他是由于心脏病住进俺所在的那个两人的小病房。
    刚来时,俺还真以为他是藏族人,中等个头,古铜色的脸庞,头发浓密微卷,粗大的手掌,非常有劲,喜欢穿
袍、藏靴,眼神总是那样深邃,喜欢敞开胸怀地朗朗大笑,他吃东西总是先要喝点自己调的的奶茶,不吸烟,但身边总带着一种奇特的酒具,好像是皮制的水袋,他说话总是先眨眨圆圆的眼睛,再用男人特有的浑厚中音说几句客套话,从他的言谈举止中能够体会到人生的沧桑和阅历的广博。俺们能很快结识,并能深交成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不是因为年龄的差异,而是他为人的豪爽、率真,一点世俗浅见也没有,让人一接触就能感受到红红的烈火那样炽热的情感。
    大夫给他看病,无论是在哪里,他总是像藏族人那样,先向人家鞠躬行个礼,再从腰间抽出一条洁白的哈达献给对方,在他看开,万事礼为先,在大夫看来,这个与众不同的病人真是懂得人格的魅力所在,因此,大夫、护士以及许多病人都喜欢到俺那个小病房坐坐,聊聊家常,更多的人是想听听朋友讲雪域高原的奇闻异物,由于俺们同屋,彼此又并不陌生,自然之间说的话就比旁人多得多,时间长了,俺对朋友的人生故事就了解了许多。
    朋友是五十年代初随进藏部队一起进的藏区,他是地道的老北京人,但他当时是在西南地区一所农科技校任教,部队进藏前,曾经在内地招募各方面的人才,就像文成公主进藏一样,浩浩荡荡,在进藏的人们中有许多像朋友那样的年轻人,其中就有文艺工作者、医务工作者,说到这,朋友含蓄地笑笑,也有俺的老伴,当时都是十六七的小伙子大姑娘,说到老伴,朋友似乎很有感情地流露出怀念之意,俺知道朋友有难言之处就没有再打听,可是有一次朋友拿出一张发黄的老照片,指着一位穿着黄军装的女兵说,这就是俺老伴,她当年是雅安地区护校的学生,他们在一起报名参军入藏的,后来一起到的藏北牧区,朋友主业是从事牦牛的饲养和牦牛的综合利用,而他本身所学的是奶牛专业,朋友说在藏区骑牦牛逛风景那是上天赐给他的福分,看得出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事业,而且还很有成就感,老伴后来进了军区医院,当了军医,后来转业到了朋友那个县,成了牧区少有的汉族医生,他们的家就在牧区,在藏民眼里,朋友夫妇俩就像是佛祖身边的菩萨一样,救人们生命,教人们知识,大慈大悲,在藏区人们对夫妇俩非常敬重、爱戴,逢年过节,人们都要携家带口,载歌载舞,到夫妇的驻地来欢庆、祝福;夫妇两口藏语说得比汉语要好,毕竟在藏区呆的时间很长了,按当时中央政府的规定,他们把孩子全送到内地,寄养在亲戚家里,上学读书,长大了愿意在内地工作,政府会优先安排,对于进藏的干部家属同样有优惠的政策,离退休时,可以回大城市,由政府安排机关工作,享受特殊津贴。
    俺后来问过朋友的心脏病最后查出什么原因来了吗?朋友笑呵呵地说,大夫没查出来,倒是俺老伴说出了俺的病因,就是在高原生活时间太长了习惯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一到了海拔低的地方,一下子心脏受不了,就感到不舒服,好像血液要冲出来一般,没法子。俺说,那怎么治呢?朋友站起来,指着西南方向深深鞠了一躬,意味深长地说道,只有还回到俺的第二故乡去,就什么病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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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生奉献去援藏,
藏语倒比母语强,
民众之中扎下根,
生命不离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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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五】

   
      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人民以各种方式、以最快的速度为灾区人民提供了最实际的人道主义援助,俺看到灾区人民对此的感激之情,几乎天天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纸在第一时间里看到、听到,令俺看重的自然就是唐山人说的切身体会,在唐山大地震时,四川人民也伸出过援助之手,为此唐山人民没有忘记报恩,由此俺想到自己在医院遇到的一幕。

  2004年俺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在病房里就遇到一位四川妹子在那里当护工,当年来北京打工的四川人非常多,在北京乃至全国到处可见,干的都是北京人自己都不愿干的服务性工作,收入很低,但干的全是苦力活,他们没有任何怨言,因为他们是为了生存而来的,是为了家乡父老脱贫而来的。俺说的川妹子也就是二十多岁,初中没毕业就回家务农去了,她老家在剑阁,那里是和汶川相同的山地条件,所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在其他地方还有道可修可走,但剑阁的地质条件,去过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里真是飞鸟都难以飞跃的天险。妹子在家是老大,地下有好几个弟弟妹妹需要她来扶助上学,后来她和村子里的几个要好的朋友相约,通过艰苦跋涉走出大山到北京来打工。在病房里给雇主护理病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干的苦差事,但凡有点路子的都会躲开这个费力不讨好的行当,但是妹子不这样想,她把病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卧床不起的危重病人更是百倍地加以呵护,在她的帮助下,没有一个病人发生过褥疮感染,也没有发生过一次因为失职导致的医疗事故;妹子不善言语,倒不是她不会普通话,而是她总想着家父的嘱托:少说多做;妹子自从干了护理工这行后,就一天也没有离开过病区,困了就在病床边上大开一把折叠式躺椅,铺上家里带来的被褥,小息一会,只要病人一喊或是稍微的一动,都会让妹子在睡梦中惊醒,妹子说她已经习惯了,她这样已经不知多少次了,妹子矮矮的个子,胖胖的脸颊,每次为病人翻身都要花费很大的力量,但妹子很聪明,每次都把床摇低,待给病人擦洗、更换完床单后再把床摇起来;在病房里,如果妹子临时有事不在时,所有的病人都感到寂寞,就是家人在旁边护理,都觉得不如妹子干的好,许多家属对妹子的护理和帮忙表示感谢。

  俺很羡慕妹子的雇主,虽然病区里的护工也是有组织的,但能分摊到一个称心如意的护工是很难得的,妹子在病区的人缘很好,尤其在医护人员眼里,妹子的护理水平堪称是一流的,你的什么病、吃什么药、打什么针、需要哪科大夫会诊,你的各项化验指标她样样门清,医院护理部主任有意要把妹子培养成编外的护师,妹子就是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有心人。

  俺也是半个四川人,听到妹子和姐妹们讲四川话感到很亲切,尤其是对她们的简衣缩食的清苦生活非常关心,她们每天在食堂买回米饭,就着自己在凉台上泡的泡菜吃起来,每次都吃的那么开心,就好像回到家乡里一样,令俺们这些外乡人很眼馋、很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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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百姓能拼搏,
做了护工特负责,
白饭伴着泡菜吃,
奋斗心态自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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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六】

  
      朋友在家行五,一家子文化人,打出生那天起,他就掉进了女人圈子里了,家里除了爷爷、爸爸和他以外,上有四个姐姐,就连七大姑、八大姨家的孩子也全是女孩儿,就他一个男孩,简直就成了家族里的宝贝疙瘩,人见人爱,无论谁来家里都喜欢抱抱他、亲亲他,给他最好吃的、最漂亮的布娃娃;姐姐们成天围着他转,还时不时把他的头发梳成年画上的吉祥娃娃的样子,给他做女孩子的花衣服穿,在家里所有的人眼里,他真像贾府里的“宝玉”一样,奶奶给他起的名字叫“珀”,中间赶上是“景”字辈,家里的孩子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跟玉石有关的美名。

  转眼间,他到了上小学的光景,家里人分成了两派,姐姐们让他上女校,爷爷说,那是开玩笑,男孩子哪能上女校,再说男孩子老跟女孩子在一起,性格都变了,以后没出息,会让人看不起的,最后还是奶奶拍的板,让老疙瘩上男校!姐姐们为了保护老疙瘩,竟决定集体转校到男校附近的学校去读书,就近要照顾他,谁要是欺负他,肯定要让那帮姐们给数落一番,难免还要吃点女人拳脚,还好老疙瘩人缘自然的好,班上的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们都喜欢他,据说都是羡慕他有一帮子漂亮姐们保护着他;朋友曾经跟俺笑谈小时候,他先掉进了文化圈子、又掉进了女人圈子、最后是在风雨不透的蜜罐里长大的。

  文革中,朋友家去了干校,待他再次回城时,他已经出落的像一个标致的西北汉子一样,不再是那样弱不经风的小女孩子的摸样了,高高的个子,非常醒目的喉结,颧骨突出,一脸的连毛胡子,在当时看他,真是换了一个人,他喜欢非常爽朗地笑,笑声里夹杂着浑厚的男中音,让人非常喜欢,据他的姐姐们说,老疙瘩的笑声特招女人爱;老疙瘩后来上了一家轻工学院,读的是纺织专业;朋友说起他的专业来总是喜欢想起小时候,姐姐们带他玩的那些布娃娃,那些都是姐姐们自己动手用家里的花布头做的,姐姐们那些三脚猫的功夫都是奶奶教的,他自小也喜欢动手做点玩偶什么的,大一点了,姐姐们又教他织毛衣、钩花边、绣枕头,做好了衣服,就拿老疙瘩当模特来试衣,有时姐姐们存心就是要给老疙瘩量体裁衣,做的衣服样子非常时尚,走到大街上总让一些大妈、阿姨拽住问在哪买的或是在哪做的,老疙瘩说那时的感觉总是甜蜜蜜的。

  后来,朋友找到一家生活类的杂志社,毛遂自荐,人家总编问他喜欢什么,有什么特长,他扯过一张纸,当时就给总编剪了一个卡通脸谱,怎么看都像总编的胖样,把总编喜欢的不得了,总编逢人就说自己有福气,怎么早年间就没挖掘到这样的人才。朋友在杂志社一路春风,大展自己的宏图,先在服装编辑部干起,最后社里让他担纲组建时尚编辑部,成了主任一级的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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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1/20 9:03:00 [只看该作者]

从小环境在熏陶,
加上自身有思考,
长期积累终独立,
风风火火立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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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纪实二十七】

  
   女人要是成就了一番事业,也就必然不能顾及到家庭;如果女人想做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必然要放弃自己的事业,这几乎成了所有女人的铁律。俺朋友是一个在事业上成功的女性,她每次谈及家庭和孩子时,总是流露出无奈和遗憾;

   朋友的老公跟俺也是朋友,俺知道她老公本身也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总,她老公之所以能与她结缘,就是看重女人的事业心,她老公逢人就夸家里的女人如何如何能耐,把女人夸得没了边;朋友非常感激老公对自己的谅解和支持,职业女性的不容易如果得到男士的关照和厚爱,有时或许还要男士付出比女人多得多的牺牲,就拿成天满世界跑的朋友来说吧,家庭、孩子全托付给了老公,老公每天公司、超市、学校、家居四点连一线,一点不耽误,当朋友在国外看到女儿从网上邮箱里发来的成绩单时,女人不知多少次在灯下和梦中哭过。

    朋友说起老公对她的帮助简直是体贴入微,最让她记忆犹新的一次,是她在境外谈判中遇到了麻烦,她把自己的心境和烦恼全都用手机打给了万里之外的老公,老公跟她说,要是心情不好,不妨到窗外的码头上走走,最让朋友想不到的是,老公说他会在那里等她,朋友从惊喜中狂奔到码头,远远地看到了倚靠在海堤栏杆上的熟悉身影,老公说他预感到老婆此次会遇到困难,他借着出差,顺带来看看,真是让朋友感激万分。

    朋友每次回来总要给老公买些名牌的衣服、鞋子,但是老公都没有穿过,朋友很惭愧地对俺说,她把老公的体貌尺寸给忘了,总是凭着外国人的体型标准给老公选衣物,还万里之外拎回来,开始几年总是肥肥大大,不是领口就是裤腰不合适,没法穿了,全送人了,因为老公太瘦;后来朋友照着老公给的尺寸在国外定做了几身西服,满以为不会错了,哪知老公又不知从何时起发起福来了,胖得简直让人觉得变了一个人,没法子又送给了别人。

    每当朋友说到这时,心里总是感觉很不是滋味,她知道这又过了十几年了,她与老公、孩子实在是聚少离多,一切都在变化中,只有老公和孩子对她的爱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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